达。而敏感话题的传播、放大度也势必更加迅捷。“无论在理论还是技术上,封堵媒体和网络都是错误的。”哪怕是封杀任何个体公民的言论也都是低级错误的。可是,令人不得不感慨的是,那个时候,不少地方政府仍在不停地犯类似的低级错误。
陕西渭南警方进京抓捕作家事件,以该作家所著《大迁徙》“煽动移民闹事,泄露国家机密”为由实施进京抓捕,并收缴所有已出版的作品,称“窝藏此书,坚决法办”。最高调的莫过于一个公安分局的干警竟然声称“我是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寸土地上的事,我都可以管。”
天可怜见,这是警察?他难道不知道他所说的那句话代表着什么,不知道他话里所赋予自身的权力到底有多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能否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寸土地上的事应该是确定无疑的:先,警察的职责法定,法律并没有赋予警察可以随意滥用公权介入公民的私域。因此,任何随意介入公民私域的行为都会因越宪法法律的界限而失效。警察的公权力不得不止步于公民的合法权利界限以外,须知越权无效乃是基本的法治原则。而且即便警察有权可以管的事情,也是“权为民所赋”,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公共权力,保护公民的财产生命安全、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行使。如公权力违背了“权为民所用”的基本准则,则必然失去其自身的合法性基础,人民终有一天会收回这样滥用的权力。
因此,即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安部部长,哪怕是国家主席,也不可能说自己的权力已经大到可以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寸土地上的事,哪怕是公事,也会因职能分工的法定界限而使其对其职权以外的事情望而却步,不该管、不能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应坚决不管,更勿论一个公安分局的小小干警而一个小小干警,敢于出如此豪言壮语,无疑更折射出了地方公安或者地方公权力行使者的牛气、傲气和霸气
媒体算什么?言论自由又算什么?给你自由,你才自由,不给你自由,你就老老实实的呆着别动。
这让张力想起了一诗:爬出来,给你自由
如果不爬出来,就呆在牢里别动
大小官僚们自觉高人一等,无知而无畏,不懂法却执法,只唯上不唯实,“权为民所赋”却浑然不知民生疾苦,滥用公权力打击报复公民言论自由……然而,不管《大迁徙》最终如何定案,张力认为,充其量那也只不过是良知未泯的作家借助文笔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心声和生活疾苦而已。某个叫做《火花》的杂志社社长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