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约两米,土包下面,聚集了十几匹高原狼,而土包之上,一道身影正手持石块,不断向下投掷。
“嘿!”我大喊。
“救命啊!”
正是那个女孩的声音。
我赶紧上车,拐弯,冲破路边的铝合金栅栏,朝小土包开去,那群狼呲着牙,在车灯的照射下,非但没有逃跑,反而有两头径直朝普拉多冲了过来。
找死!
我给足油门,将那两头狼撞飞出去,到了土包近前,刚停稳车,斜刺里又冲出一匹狼,跳上车头,用爪子刨挡风玻璃。
“江山!救我!”女孩在土包上面撕心裂肺。
“你快跳到车顶上来!”我冲她喊道。
“我不敢啊!”女孩大叫。
这时,我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引擎盖上的那匹狼听见女孩的叫喊,不再攻击挡风玻璃,而是跃上了车顶,女孩不敢从土包上跳到车顶,可狼却敢从车顶跳上土包我把车停在这里,反倒是帮了狼的忙。
“啊!”女孩的惨叫声再次传入耳际,我无奈打开车门,翻身上车顶,那匹狼已经跳上土包,把女孩扑倒在地,正咬着她的裤脚,像是打算把她往土包下面拖。
我箭步跃上土包,狼发现了我,放弃女孩,掉头朝我扑来,我侧身避开它的尖牙利齿,利用侧身交汇的时机,在它的腰间,连戳两刀。
“嗷!”狼因为惯性没收住脚,惨叫着滚下了土包。
“你没事吧?”我左手的手电筒照过去,女孩的左腿小腿处,已经血肉模糊,只顾着大哭大喊。
身后腥风至,我回头,又有两匹狼如法炮制,借助车顶,上了土包,一左一右向我逼近。
左边狼率先扑了过来,我没躲闪,迎着它冲去,因为右边狼也紧随而至,我若躲闪,势必会遭到它的扑咬。
直接刺出匕首,戳中了左狼咽喉,它的前爪也在我肩膀上撕了一道,左狼吐了血沫,右边狼扑空,掉头又扑过来,匕首扎得很深,拔出已经来不及,我只得放弃,滚到一边,躲开右狼扑击,等它跳过去的时候,我伸手抓住了它的尾巴,起身,抡了两圈,像扔链球一样,斜四十五度朝夜空中丢去。
嗷右狼长啸,身体划过弧线,摔在戈壁滩上,滚了两圈,没能再爬起来,估计是腿断了。
这时,又一匹狼跃上土包,它的身形明显比之前的几头要大一圈,眼神也更加凶狠,应该是“头狼”。
我在北美没少遭遇野狼(那时候手里有枪),大概知道它们的性格,只有把头狼干掉,狼群才会知难而退,否则,它们定会在头狼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