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旁边的手机震动了几下,她拿起看了眼,皱眉看了眼他,就没叫人去照顾下?
而且,他不是也坐在这里的?为什么不自己回去?
宋宴之见她坐着没动,趁没人注意,脚突然踢了她脚踝一下!
她回踢了他一脚,为了之之,还是站起身,对同事们找了个借口,先离开了这里。
她喝了酒不能开车,坐出租车直接去了汤臣一品。
这里是宋宴之住的地方,六百多个平方,临江超大平层,极简的灰白色调中透着奢华。
他这些年赚了不少钱,又没任何欠债,不像她,挣的钱还要拿去还贷款。
南夏乘电梯上了20楼,输入密码,分手后他一直没换过密码,他每次晚上应酬会主动给她发信息。
让她过来照顾之之。
南夏讨厌这个男人,和他斗得你死我活,却不忍心不管之之。
厚重的双开大门刚一打开,趴在昏暗客厅里的大狗子立马警惕站起身,在闻到熟悉的气味后,它兴奋的骤然跑来扑到南夏身上!
这一百三十斤的大体格子,差点把她扑倒。
嘴巴里还发出撒娇又委屈的‘呜呜……’声。
南夏摸摸狗头,安抚道:“好了,乖,别激动,淡定、淡定……你看那个狗男人,多淡定?你跟了他这么久也没学会。”
“坐下。”她发号施令。
狗子立马乖乖坐在她面前,可还没坐到三秒,又站起,在她面前激动得又跳又转圈。
尾巴都摇成了螺旋桨。
之之是条苏格兰牧羊犬,一身金黄和白色的长毛,长长的嘴巴,一双浅蓝眼睛,外形十分的优雅漂亮。
这是她和宋宴之刚谈恋爱时,两人一起逛街,路过一家宠物店时,她求着宋宴之养的,因为她母亲对狗毛过敏,只能养在他家里。
但他有轻微的洁癖,讨厌狗毛,也不是很喜欢宠物。
南夏就亲手给他做了好几天饭菜讨好,因为手艺实在是太烂,他吃不下去了才答应的。
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名字里有个‘之’字——他当时并不同意:“把我当狗呢?不行。”
“你怎么能把它当狗?这明明是我们领养的‘女儿’。”南夏从身后抱住他说。
“想要女儿就自己生。”他说。
“不要,我不管,反正我就要叫它之之!”
其实,叫这个名字,南夏只是想表达对他浓烈的爱意。
宋宴之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才同意了这个名字。
这个男人是她用了一年才追上的,可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