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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有那么一刹那陷入纠结,现在摆在他面前两个选择:
第一个,宣布派对结束,然后趁乱离开。几步外就是大街,上了主路就安全了,然后立刻前往星露谷。
从此天各一方,几年后回来,谁认识谁啊!
这个选择优点是安全,缺点是失去揭开真相的机会。
到目前为止,他与“仇人”之间的联系只有靶眼和卖热狗的老黑。
老黑至今都未出现。而靶眼作为超级反派,纽约市守门员,拥有天生投掷能力,能用手中的任何物体以难以置信的精度和力量掷向目标,前期基本等于无敌!无论杀还是抓都极难,更别提捉住审问。
尤其以靶眼滥杀无辜的性格,几年后还能记住用牙签杀过谁吗?他可能早忘了。
最烦这种滥杀无辜,脑子又蠢的乐色!
所以现在有第二个选择——外面那几个人一定与仇人有关,又不可能是靶眼。让靶眼在外面等,他还没那么大牌面。
这也许就是离开前,搞清真相的最后机会。
林克挽了挽袖口,离开《漫漫长夜》世界22天,其实他还没忘那些杀狼技巧。
“唯?”
【我在。】
“帮我盯着身后。”林克仔细观察,确定酒吧内没有陌生人后,拿着包先来到窗帘后。
两个老黑大模大样守在他车边,手撑着车门根本不加掩饰。
林克走到另外一侧,看到酒吧大门口和街边也站着七八个老黑,游手好闲的四处打量着。这情况确实不对,这里是旅游区,平时这么多帮派老黑早被警察驱赶了。
还是走后门吧,他转身朝酒吧后面走去。
中途停下想想,又转向员工更衣室。
推门进去,一个瘦小的服务生正拿着员工制服准备换上,见他进来目瞪口呆。
“200美元买你手里这套衣服,”林克拿出十张钞票,对更衣室里的服务生霸气的说。“立刻,马上!”
“它是你的了,先生。”瘦小的服务员飞快将制服塞到林克手里,抓起钱撒腿跑掉。
似乎生怕晚一秒钟,傻子就后悔了。
朝后门走的那一刻,林克告诉自己要冷静。
因为是突发状况,没任何计划,唯一能做的就是随机应变。
而习惯谋定而后动的人,最不喜欢的就是随机应变。
他发现和人打交道比狼要难得多……狼的想法只有几种,而人的想法却有成千上万种。
先脱离困境,再回头咬尾。
换好服务员的衣服,将电脑包放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