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做学徒,我问过了,学徒的工资跟我们差不多,学上一年,我们也能一个月赚四五千。”就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劝他时,他反倒劝起我来了。
“我可不想一辈子当裁缝。”我毫不犹豫的摇着头。
这跟赚多少钱无关,我只想做警察,哪怕工资再低。
我没有接刘健递过来的口香糖,认真的干着活。
这些天的相处,他的变化是肉眼可见的。
现在他确实开朗了很多,给自己买了崭新的衣服和球鞋,跟我说话也没有以前那种卑微的小心翼翼。
连班长都懒得叫了。
“你也应该去财务那预支点薪水,买套新衣服的。”刘健拨拉着他新买的外套。
出来干活,我就带了几套旧衣服,陈老师给我买的连帽衫,我都不舍得带,生怕磨个洞啥的。
我没有搭话,将衣料拉到指定地点。
原本是想帮一帮刘健,结果他变得这么,这么。
不好说,感觉像是小人得志。
一开始,我还觉得他和梁启文有点像,像个屁,梁启文是坚韧不拔,他要是跟我一起来,绝对比我还抠搜。
除了车费估计一毛钱都不会花,因为我们都很清楚做每一件事情的目的性。
刘健的变化太快,短短半个月,就跟我不是一路人了,但你要问我有没有愧疚感,毕竟是我把他带出来,不然他也不会变成这样。
我可以毫不愧疚的说一句,没有。
做好事的初衷不一定会造成好的结果,人一定要靠自己。
包括选择也是。
他想继续读书还是去当裁缝工,都是他自己决定的,与我无关。
就这在时,叶童来了。
我们这不属于生产车间,跟仓库差不多吧,平时下货人来人往的,也没人会关注到叶童。
“看我给你带什么了。”叶童摇晃着手里的塑料袋。
里面装着好几个鸡腿。
“我在上班呢。”我无语的看着他。
“这不是快忙完了嘛。”
“刘健,一起来吃啊。”叶童坐到一旁,他每次买东西,都会给刘健带一份。
我这人对工作的态度一直都很认真,但叶童毕竟是老板的儿子,也就是我的领导,领导说话,下属哪有不听的。
我放下叉车,抓起鸡腿就啃了起来。
还是热乎乎的,应该是刚买的。
这冷冷的天气,吃上一个热乎乎的鸡腿,真是爽呆了。
至于工作什么的,吃鸡腿时怎么能分心呢。
“叶童,晚上一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