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真的是罪孽深重了。
一个黄色的他,要怎么安慰一个白色的季教授?
罪过罪过。
阿门阿门。
鹿蹊的脑袋里放飞着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没发现自己的眼睛里满是笑意,伸手拎了骑装衣袋,出门赴约。
***
两人一起吃了午饭。
一个生怕和上次一样出现沟通意外,影响到马场的约会,言谈举止都更加谨慎,但心里也隐隐含着期待,希望鹿蹊在看到马场的布置后,能想起两人在少年时期共同的回忆。
另一个则是一想到自己在马场要干什么,就有种浑身细胞都在蹦跶的蠢蠢欲动,沉浸在即将玷污高岭之花的刺激心虚里,眼睛都不敢直视正经的读书人。
两个对即将到来的马场约会各怀心思的人,这顿饭吃得倒是非常默契礼貌。
十分平静和谐。
……
鹿蹊留学回来后便定居在这座城市,他虽然有很多艺术生都有的浪漫主义毛病,但他也同时具备当代年轻人的不优秀品德。
宅且不爱动。
年少时为了当个乖孩子去卷生卷死,各种东西学了一堆还都要学好,要是别人,大学放飞估计得各种胡吃海塞自由疯玩,但鹿蹊是直接门一关当起了最喜欢的镇宅咸鱼。
所以,鹿蹊上一次来马场这种既晒太阳又健康运动的地方……
估计得往前追溯个好几年。
换好骑装的鹿蹊站在围栏边,在教练的引导下轻轻抚摸枣红色大马的鬃毛。
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鹿蹊抬头望去,呼吸瞬间停滞——
季空青换了一身笔挺的白色骑装,骑在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上,逆光而来时,阳光为一人一马镀上金色的光晕,宛如从画中走出的骑士。
雪白的骏马步伐优雅,每一次昂首都带起鬃毛如流云般飘动,马蹄踏过草地,扬起细碎的金色尘埃。
季空青握着缰绳的手白皙修长,他驱使骏马踢踢踏踏着靠近鹿蹊,翻身下马的动作干脆利落,面容温和,眼带笑意:“抱歉,等很久了吗?”
鹿蹊没敢再摸马的鬃毛,而是将双手微微背在身后,指甲用力在木质的围栏上戳戳抠抠。
比起低调内敛的正装,这套白色骑装虽然也剪裁合身,但紧绷的布料像第二层皮肤般勾勒出肌肉的起伏,完美的弧度曲线最终收拢进深色的手套与马靴边缘,怎么看都有种让人想要扒拉开的禁欲感。
尤其这个时候的季空青,左手还握着深色的皮质马鞭。
鹿蹊强忍着不让自己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