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3 / 4)

这件啊……这是我最胖的时候穿的睡衣,都快十年了,但是很舒服,一直没舍得扔掉。”

徐将实在无奈,把脑袋埋进明城怀里:“我的好媳妇儿,别换了,真的。”

明城委屈极了:“为什么?这是我最旧最破的衣服了,除了胳膊腿和脖子,什么都看不出来,就是个大麻袋。”

徐将看着眼前穿着粗布麻衣的明城,素着一张小脸儿,及腰长发被风一拂,墨色长眉颦着,唇色红艳得厉害。

此时正忍着委屈,眼下也红红的,鼻头也带了红色,小鹅蛋脸儿不知比身上的睡衣白了多少个度,穿着粗麻布衣也挡不住全身散的柔白光。

因为冲澡,墨色长发发梢有些湿,风一吹,娇艳国色的牡丹,平时本就熠熠生辉,莹润通透,现在在夜里,又多了些淡淡的脆弱幽微。

为什么有人穿麻袋能穿出毫不费力的艳压感和出尘的易碎感?美得让人醉了,心也碎了,在月光下夜游的牡丹,哪怕不回眸一笑,整个星河也都黯淡了。

徐将把人抱在怀里,拍着明城的背,顺着她脑后的长发,无声笑了下:“我想和你穿情侣的嘛,你把衣服换了,这不就不是情侣装了?”

他懂明城父母的感受,如果可以,他不希望明城那么好看,甚至不希望明城那么好,他不想别人惦念她,哪怕别人光是想想,他心里都不舒服,同时又很庆幸窃喜,庆幸明城是他的。

明城小小声:“笨,等回屋换上啊,小奸细买的睡衣好舒服,我要穿着睡觉。”

徐将得逞了,把明城抱到旁边的石凳上:“还是你聪明,你写着信,好好写啊,我给你涂指甲油,不许嫌弃的啊。”

明城把指甲油递给徐将,磨好墨,铺好纸,劈了个叉,把脚脚给了自家男人,别扭极了的姿势,但还算舒服。

徐将看着明城写了开头——亲爱的乔乔小奸细,如晤:得书之喜,旷着负面,鄙寓均安,可释远念。

之后便放下笔,开始漫长又迷茫的思考时间,偶尔还夹几片松茸给自己和他吃,徐将憋着笑意,给明城涂指甲油。

小白指着徐将手里的脚丫:“明城姐,好看,你真的适合各种红色,淡的浓的都绝,以后多穿红色衣服吧。”

明城缓缓点着脑瓜:“嗯~意见很中肯,准奏~”

梁峥指着她信纸:“你还没憋出来啊?”

明城又往嘴里塞了片松茸:“待朕再深思熟虑一番~”

梁峥呵呵哒:“我还是头一次见穿麻袋的皇帝呢,真是开了眼了~”

明城百无聊赖地在笔洗里洗着毛笔,给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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