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胃疼了?”
“好了!怎么了吗?我最喜欢吃麦当劳了!可能你们觉得是廉价快餐,可是对我来说……”明霆笑道,“是对小时候的我来说,是能想象到的最昂贵,最幸福的一顿饭。”
刘初阳注视着这样的明霆。
身为明霆的第七任助理,刘初阳入职前听说了明霆的种种事迹,诸如“冷漠无情的工作狂”“万恶的资本家”“没有哪个助理能忍他超过一年”……刚刚研究生毕业的刘初阳脑中描绘出一个恐怖暴君的形象,可这又与资料上那个冷峻精英面孔极为不符。
刘初阳曾问过上一位离任前辈,“明总”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对方神情怅然,似是千万言语又不知从何说起,最后只提醒刘初阳:明霆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
刘初阳第一次见明霆时是在新款赛车的测试场地上,同事们都是一身的工装,只有明霆穿着白色的衬衣,袖子随意地挽至小臂,皮肤上有微微浮起的血管。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测试数据,时不时地和周围人交谈,神情严肃,只在转身时看到了站在远端的自己。
那眼神像是老师上课突如其来的点名,当时天气已经热了,明霆的眉宇间却凝着一层霜,刘初阳顿感背后的汗毛都立了起来,紧张地问了句“明总好”,说自己是新来的助理。
明霆点点头,回了“你好”,随后又投入到了工作之中。
只为了接住对方一个眼神,刘初阳就觉得自己用光了所有的力气。正苦于如何在这位传说暴君的魔爪下苟活下来,结果明霆出差了,一走俩三个月。
回来时就是眼前这个明霆了。
明明是一个比自己大好几岁的男人,明明是一个在其他人口中无恶不作的暴君,可此时此刻,身处夜幕灯火下的人笑得像是个稚气少年。
明亮清澈,神采飞扬。
“没有啊明总,我最喜欢吃双吉了!”刘初阳回神,双手合十,“麦门永存!”
提议被认可,明霆很开心地蹦跶:“好呀好呀!我们去麦当劳!”
叫的车很快就到了园区外围,明霆和刘初阳只能步行一小段路出去。明霆连蹦带跳大步流星,刘初阳一身西装裙加高跟鞋的职场装扮,步子都迈不太开,何况是能跟上明霆?明霆感觉到刘初阳越来越远,停下回头看刘初阳。刘初阳连忙快跑几步,明霆问:“你喜欢穿高跟鞋吗?我看你每天都穿着特别职业来上班。”
“不是你要求的吗?”这是前任助理留给刘初阳的教条。明霆经常会外出进行商务活动,他注重仪表,自然也会要求身边人的着装规范。刘初阳谨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