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珩的妈妈廖兰英把别墅豪车都卖了,好不容易把债都还完,拿着仅存的钱开了一家饭店。
那是一栋三层的小房子,姜明钰经常去。
三楼是廖兰英的房间,裴珩住在二楼,一楼则是饭店的店面,红底黄字的灯带招牌往上,是裴珩的房间。他的房间对面有一个特别大的露台,朝向东,书桌靠窗的位置外是人行道,能看到一棵高大的悬铃木。
裴珩指的回家,就是回到这里。他和廖兰英发过信息,廖兰英没回话,正是饭点,这会儿可能是在忙。
姜明钰先去病床边找自己的书包,他说自己有好多作业没写那是真没掺一点假。
裴珩看着手上姜明钰没写几个字的语文作业本被气笑了,他怀疑姜明钰闹这一出就是骗他来帮他抄作业的。
姜明钰心虚,双手合十放在嘴边,哀求道:“拜托拜托啦。”
裴珩:“……”
趁着裴珩趴在床边帮他抄作业,姜明钰一边吃裴珩给他带来的提子,一边偷偷的看他。
抛开裴珩是个很贱的坏蛋这一点,裴珩确实长得很帅,他那张脸上的五官没有一处不是按照最顶配长的,薄而淡的嘴唇、高挺的鼻梁,尤其是那双眼睛,那双浓黑而阴郁、充满野心的眼睛。
这双眼睛很难让人陷进去,因为它太有攻击性。
虽然姜明钰是没看出这家伙有什么野心的,但既然书上说他有,那么就算是他有吧。
不然原著受姜嘉也不会对他一见钟情。
是的。
原著受姜嘉对裴珩是一见钟情。
尽管两人的爱情故事要到大学才会展开,但其实他们真正的见面时间早在姜明钰十八岁的生日宴会上,要真算起来,姜明钰是他俩的媒人。
姜明钰回忆那本离谱而荒谬的小说,这是姜嘉发现自己是男同的契机。
高三上的学期初,姜嘉只比他大一个月的堂哥姜明钰恰好过十八岁生日。
这场生日会办得极其的隆重奢华,看在姜肃时的面子上,到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
作为主人公的姜明钰自然是很忙的,他像只业绩不达标的蜜蜂,在花丛里懒散的转来转去。
举办宴会的地点在市中心的一家公馆,水晶流苏的大吊灯使得这个夜晚格外的明亮。
裴珩从屋外走进来,他穿着校服,脚上是一双白球鞋,这样的装束和宴会上西装革履的宾客格格不入。
姜嘉起了好奇心,问姜明钰这人是谁。
姜明钰扭过脸,看了很长的一眼,说:我同学,叫裴珩,你不认识的。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