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胖子嬉皮笑脸,四十来岁的人了,老顽童似的,缠着粉苏说好话。粉苏纠缠不过,最后只能起身,到住处去喊花媚姐来。
粉苏一走,胖子赶紧到后厨去洗脸,又把身上的衣服拾掇的整整齐齐。
王换觉得,胖子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但是,他心里还是担忧。如果这边的消息传到了西头城,老板真的过来,凭胖子这个小小的分驻所的头儿,真是不够看的。
王换小声的提醒了胖子,但胖子此时已经完全沉浸在将要见到花媚姐的喜悦中,丝毫都没把王换的话放在心上。
“别管他天塌地陷,谁爱来谁来。”胖子摸了摸油光发亮的脑袋,说道:“咱们就在这儿喝酒。”
胖子颇有几分刚正不阿的样子,可是,仔细想想,却又不是。王换觉得,自己一提粉苏的名字,就因为胖子跟粉苏认识,当时就把自己给放了。
不多久,花媚姐来了,看到王换的一瞬间,花媚姐脸上不由自主浮现出百感交集的表情。
从前的很多事,王换都没有忘记,他还记得,花媚姐从西头城离开之前,和自己的最后一面。
尽管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而且花媚姐现在的样子看起来还很不错,但想起从前,王换仍旧有些心酸。
“阿弟。”花媚姐脸上的表情很快就收敛了,她笑着说道:“你来了。”
王换还没来得及答话,胖子就殷勤的不得了,忙前忙后,给花媚姐倒水倒酒。等坐下来之后,花媚姐一口气喝了三杯,王换也赔了三杯。
“你也喝一杯吧,路上粉苏把今天的事情同我讲过了,这是我的阿弟,谢谢你关照他。”花媚姐又倒了杯酒,递到了胖子面前,胖子受宠若惊,两只手在衣襟上擦了擦,这才接过酒杯。
这场酒越喝越是开心,从清晨喝到了中午,依然没有结束,胖子把自己的公事丢的干干净净,在这里乐不思蜀。
又喝到了半下午的时候,众人都有了浓浓的醉意,实在是喝不下去了,胖子这才叫店老板来结账。
结过账,几个人前后走到小馆子门口,还没等迈出门槛,他们就被人给堵了回去。
小馆子的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四四方方的国字脸,头发很短,脸上有两道刀疤,左耳朵似乎是受过伤,掉了半个,安上了假耳朵。他站在馆子门外,像一棵笔直的树,眼神中带着一丝蔑视,望着胖子。
这是个王换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但是,看见对方的假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