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九(1 / 2)

精灵在思罕耳边激动的说着,

精灵《宋刑统·户婚律》第二百一十二条,奴婢、部曲、客女、乐工之属,皆为贱口。然,律法仅分良贱,未言永世。律疏又言,若有大功于朝,或蒙天恩浩荡,皆可脱籍为良,此乃律法根本,以劝人为善。

关思罕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关思罕《宋刑统·户婚律》只言‘乐工之属,皆为贱口’,将我们归于贱籍,与良民区分。但通篇律法,可曾有过‘永世’二字?恰恰相反,律法疏议中明言,若有功于社稷,或蒙主上恩典,皆可脱籍为良。这才是祖宗立法的根本,意在劝人向善,给人以希望,而不是将人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

他的话掷地有声,引得周围百姓一阵骚动。这些话,他们从未听过。

老颖王脸色一沉:

万能颖王:强词夺理!你一介乐工,也配谈律法?

关思罕王爷此言差矣。

沈月转向众人,

关思罕律法,国之公器,上至天子,下至百姓,一体遵行。我虽是乐工,亦是大宋子民,为何不能谈法?难道这大宋的律法,是某些人藏在袖子里的私产,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吗?

她深吸一口气,语气变得恳切而悲凉:

关思罕我本是官宦之女,因家人获罪,不得已才沦落风尘。在教坊司,我恪守本分,未敢有丝毫逾越。前番,我冒死协助襄王殿下揭发贪腐大案,为朝廷清除了数十名蠹虫,为百姓挽回了无数损失。敢问诸位父老乡亲,这算不算有功于社稷?我恳请脱籍为良,只是想堂堂正正地做一个人,过安生日子,难道这也是错吗?

一番话,有理有据,又有情有义。他伪造的身世,此刻成了最能引人共情的利器。

周围的百姓议论纷纷,看他的眼神从鄙夷变成了同情。

万能百姓:说得有道理啊,没听说法律规定不能脱籍的。

万能百姓:人家也是个可怜人,还帮朝廷立了大功呢!

老颖王看着舆论转向,气得脸色发紫,却再也说不出一句有力的反驳之词。

在律法和人情上,他都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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