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主要是因为朱孟阳张的太帅了。
眼睛不大,但是眼眸深邃,不胖不瘦的脸,一点赘肉没有,嘴唇丰满,还挺红润的。皮肤不白但也不黑,男人的健康的那种颜色。
白色衬衫,外面套着蓝色条纹西服,打的领结,非常绅士。
这这么个帅哥,能迷众千女子的心,问任何一个女的,可能都会说想。
黄晓南也是个普通人,也喜欢帅哥,喜欢有依靠的感觉。朱孟阳完全可以只手遮天,有能力保护身边的女人。
哪个女人不想过这总日子,除非她是傻子。
可那些张的其貌不扬的女人,基本上没戏,不是朱孟阳他们这样的男人歧视相貌不好的女人,而是对于他们来说,女人并非是生活中必须的。
他们的自信,并不建立在女人身上,而是建立在事业上。
女人对他们来说就像是艺术品,当然选好看的,审美跟大众一样,大家觉得好的,他们自然也会觉得好。
黄晓南之所以能够跟朱孟阳产生一段关系,也是因为长得好看,还有就是骨子里隐藏的那个秘密,正是朱孟阳所需要的。
黄晓南听到谢堂峰问自己想不想他?脸红了大半边。
“我问你呢!到底想不想我?
“想,”这是实话,黄晓南每天晚上都想,早上也像,持续着原来的那种恶性循环。
朱孟阳一把抓住黄晓南的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黄晓南往后缩,丝毫不见成效。依旧被朱孟阳抓在手中,抓的很紧,想拿都拿不开。
绿灯亮的时候,黄晓南把手拿回来。
只听朱孟阳说:“放回去!”
声音不大,但特别有震撼力,那种声音,不是一般人能发出来的,听起来就是个领导才能发出来的声音。
黄晓南只好把手,老老实实的放回去。咬着嘴唇,不让身体抖得厉害,想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
很快到了地方,朱孟阳将车停下来,跟着黄晓南进了她的出租屋。
一进去,朱孟阳就把黄晓南按在门口的墙上,用脚将门关上。
猛地将黄晓南翻过身子,双手反背在后面,就开始脱黄晓南的衣服。
动作一气呵成,不知道朱孟阳经历了多少次,才能如此的熟练,且让对方服服帖帖,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黄晓南自然也不会反抗,她连声音都不敢出,都不敢大声喘气,害怕被旁边屋子里的人听到。
黄晓南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出一点声音。因为担惊受怕,更刺激了她的感觉神经,很快便达巅峰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