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花掉五百,虽然只是短短一瞬,但我确实体会到一种被尊重的感觉。
我转过身,看着那群想打我又不敢动手,想冲上来又没钱进城的浪民,看着他们窘迫又愤怒的模样,一股前所未有的优越感直冲脑门。
这就是花钱的感觉吗,也太爽了!
“呜哇——”脖子上尖锐的啼哭声将我拽回现实。
花钱的感觉是好,可剩下的六十五点,要怎么在这地下城里活下去?
“大人!”王婆不甘心,指着我沙哑地嘶吼,“您听到了吗?这怪胎的袍子底下,还长着一个婴儿的脑袋!”
“他会带来灾厄的!”
我心里一紧,紧张地看向那个制服男人。
男人甚至没再看我一眼,只是直视着王婆那群人,冷漠地重复道:“你们要进城吗?”
六个字,让空气瞬间死寂。
王婆的气焰顿时没了,她低下头,小声嘟囔:“我们……我们哪有五百点……”
“不进城,就不要阻碍我们的贵宾。”男人冷冷地补充。
“贵宾。”
我喃喃自语。
我不是怪胎,我是,贵宾。
这两个字,对于那一刻的我来说,冲击力堪比一场地震,这两个字怎么听着就这么得劲,好爽。
守门的男人才不管进城的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放一个人进去,他有五十点的提成。
我回过头,对着那群把我追得上天无路的浪民,咧开大嘴,摆出一个十二岁少年所能做出的、最欠揍的鬼脸,还吐了吐舌头:“略略略——”
我感觉我好幼稚,但身体不听我的。
我欣赏着他们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的表情,直到心里的那股恶气出尽,才转身走进深邃的地下城。
爽完了,该直面现实了。
在我的记忆和贫瘠的教育里,地下城是有钱人才能进去的地方。
有机会可以接触到公民老爷,要是漂亮的女孩,有机会被带回公民区,获得临时的公民身份,成功生育孩子后成为正式的公民。
可惜,我是一个男孩。
男子荒民要想加入公民户籍,得上交一整克负方晶。
至于公民女找荒民男结婚?从未听说过。
比安塔纳女子404年后,患上诅咒,一生只能生育一个,基于这个诅咒,她们对男方基因要求极为苛刻,要干净的,帅的,聪明的。
很显然,这三条件跟荒民没一毛钱关系。
地下城入口的通道阴冷狭长,走了约莫几十米,一扇沉重的金属门无声滑开,我被一股混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