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她做了好几个兼职,周末给初中生做家教,晚上在餐厅端盘子,偶尔还会在商场门口发传单。
我就是学法的,我知道学法的辛苦,我觉得兼职会耽搁她,打听到她家里的情况后,我找到院长,说我要资助她,但这小姑娘脾气还挺大,怎么都不肯接受资助。
还气冲冲的朝院长喊,“我自己有胳膊有腿,我不需要资助。”
不接受资助,那就奖学金。
很多律所为了挑选好苗子,都会提前在法学院设立奖学金,只要拿了,就相当于跟律所签了协议,毕业后必须去发放奖学金的律所上班。
她不愿受约束,我就废了那该死的协议,‘烟花’奖学金就是特意为她设立的,凭她的能力,肯定能拿到,拿不到也是她的。
因为规则是我定,我的规则为她量身定做。
她这样的姑娘,应该想要势均力敌的爱情,所以她忙着让自己优秀的时候,我也在为事业打拼。
河烟律师事务所,意指姜河+盛烟,康年说她面子真大,是的,盛烟在我这里是独一无二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改变了我,虽然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但她就像我的精神食粮,这种感觉一般人可能无法理解,但我无法控制这种感情。
我的目标是五年内把河烟所打造成凌海前三,因为我没跟盛烟签协议,想让她过来,我必须强大。
只有拔尖的律所,才能吸引优秀的盛烟。
律所慢慢稳定的时候,我其实想跑到盛烟面前做自我介绍,但是我不能,因为我有个很自私的母亲。
没错,很自私,自私到她总是自以为是的想给我安排好一切,自私到想让我按着她的方式活,自私到想让我娶一个她喜欢我不喜欢的女人。
她警惕我身边所有的女性,哪怕是我的助理,只是很简单的工作接触,她就把人家逼的辞职,用钱羞辱人家。
所以我再次压抑了对盛烟的感情,虽然随着时间的发酵,我越来越喜欢她,我也只能远远的看她一眼。
因为如果母亲发现我跟她走的近,一定会伤害她,因为盛烟的家庭完全不符合母亲对儿媳妇的设定。
我不敢靠近,哪怕她难过的时候,实在控制不住,我会穿着一个大大的熊本熊靠近她,她把我当成了在商场门口宣传的工作人员。
隔着人偶服,我可以摸摸她的脑袋,她可以在我庞大的身躯上靠一会,如果人的心跳能因为兴奋爆炸,我觉得我早已毁灭了。
靠近她的感觉,真好,舍不得放手,却也只能以熊本熊的形象出现在她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