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势像在行纳粹礼,结果只是心脏病发作时恰好抓住了床柱。
可他的视线却还是像被无形丝线牵引,移向那片血泊,不少血迹已呈半凝状态,红得发黑,他不由得回忆起女孩坐在血泊里的模样。
啊,小兔的杰作。
棕发男人蹲下身,指尖拂过那片暗红,粘稠触感透过皮革传来。
她当时颤抖着,在想什么,在害怕?还是…
血迹在他眼里勾勒出一条轨迹,她似乎是主动移动到这个位置的,但下一秒,几枚军靴脚印粗暴闯入视野,将这条脉络踩得支离破碎。
啧,完美的罪案现场,总是毁在第一个冲进来的蠢货手里,就像最美的艺术品,总会被第一个得到它的莽汉玷污。
可这鄙夷里,竟混入一点诡异的如释重负。
他在庆幸什么?君舍的指尖顿了一下,像被自己的影子惊到的夜行动物,他站起身,若无其事摘下手套。
为什么要为一个本来就该死的叛国者浪费时间?这结局简直称得上皆大欢喜——亡命徒自己送了命,省去了繁琐的审讯程序,更不会牵连到任何包括他在内的同僚。
那些令人作呕的官僚程序,全都随着斯派达尔的断气烟消云散。
可他的脚步却迟疑了。那种令人烦躁的感觉又来了,就像在圣日耳曼大街的旧书店里,明明只是随意翻阅,却总会被某个装帧特别的孤本勾住视线,仿佛有什么在对他发出无声挑衅。
“见鬼...”他低声咒骂。不知是在恼火自己的多疑,还是那该死的职业顽疾。
就在他转身的刹那,瞥见柜底一抹反光,那把被所有人遗忘的裁纸刀躺在阴影里,刀刃上还泛着红。
啧,他竟然把这害羞的小家伙给忘了。
他先细细丈量着它掉落的角度,才用指尖拈起,理所当然把刃口举到唇边,舌尖舔过那道干涸血迹,自然得如同在自家客厅品鉴一支新到的波尔多。
这只是细致入微的证物检查,每个敬业的盖世太保都会这么做。
琥珀色瞳仁闪过幽暗的光,那味道,清甜得近乎罪恶,带着若有若无的玫瑰香,竟有点让人上瘾,尝过一次就不会忘,
是她的血。
这个判断很肯定。他掏出真丝手帕,擦拭刀锋的动作轻柔得像在给情人拭泪,直到那表面映出他的倒影来。然后把这凶器,小心收入了自己口袋——一个需要被“保管”起来的证物。
….
而有趣的回忆却总会被不速之客打断。
君舍的指尖还落在铁柜那道凹痕上,门外突然传来叩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