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他那副吃相,恨不得把整张脸埋进碗里。
梦曦见状,唇角轻挑,笑意未达眼底。
她当然知道,这宫里的太监都是挨过刀、断了根的人,平日连宫女都避之唯恐不及,更没人敢把话头往他们下身送。
自己这一句轻飘飘的调笑,落在他们耳里,比刀尖还新鲜,比火还烫。
她今天这般孟浪,定是要把眼前人羞得耳尖滴血。
怕真把人说恼,梦曦忙把笑意按进碗里,顺势捧起面,轻咳一声,低头挑了一筷子:“我呀,长在天穹宝殿,脚不沾尘,今儿头回溜出来透气。”
可每逢今天这样刮风落雨的坏天气,我就猫出来溜个弯,顺道给自己偷一口热汤面。
“外头都传,进忠公公人俊、手腕更俊,今日好容易撞见真佛,我哪舍得白走一趟?”梦曦把筷子尖在汤里轻轻一划,眼尾飞起一点俏,“少不得要赖公公一桩小恩典。”
话音一落,进忠嘴里像被塞进一口黄莲。
筷子被他攥得“咯吱”作响,指节泛白,唇瓣咬得几近见血。
他就着低头的姿势,把脸埋进碗里腾起的雾气里,心里冷笑:果然,这深宫里但凡生得齐头整脸的女人,谁肯甘心端一辈子洗脚水?
哪怕攀不上那条青云道,当不成龙榻上的贵人,她们也宁可勾个侍卫,嫁出去做正头娘子,生一窝崽子,抬头做人。
就算两条路都走不通,她们宁可熬到二十五岁被放出宫,或自梳做个老嬷嬷,也绝不肯与太监结对食——自打王钦造孽、把莲心折磨得一夜白头,阖宫宫女便更认定:阉人身上带戾,下手比寻常男人更狠。
旁人暂且不论,就说娴主儿跟前的惢心。
李玉好歹是御前总管,皇城之内也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对惢心还不够掏心掏肺、把热腾腾的心窝子都掏出来给她瞧了吗?
回回在御前替她主子开道,把脑袋别在腰带上替娴主儿递消息。
可到头来,她宁可断了一条腿,也要嫁那穷困潦倒的江与彬——出宫去伺候公婆、立规矩、喝稀粥,也不肯回头瞧一眼李玉手里的荣华富贵。
再说前一世那位魏燕婉,论容貌,在这紫禁城里堪称顶了天儿的尖儿。
当年她命悬一线,险些被嘉妃活活碾死,可自己把两条路摆在她眼前时,她连眼都没眨,便选了那条最陡、最窄、最能往上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