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这么甜,说出的话能轻易让他心脏加速,怎么就不肯再说一遍呢。
亲了一会儿,林玉琲不耐烦了,咬他:“你把我花瓣弄掉了!”
男人喘着粗气:“我再重新给你弄。”
十根手指都包好了,今晚睡一晚,明天早上拆下来,再这么重复两三次,指甲上的颜色就能保留一段时间。
栾和平带回来很多花,非常多。
“脚趾甲要染吗?”栾和平问。
林玉琲想了想,说:“脚趾要是包起来,我就走不了路了。”
栾和平:“没关系,我抱你。”
林玉琲又笑,她自己都没发现,栾和平回来后,她比前两天笑容多多了。
“行吧,反正有多余的花,不用浪费了。”
他握着妻子的脚踝,想起他曾经看到过的饰品,那是一条脚链,坠着小铃铛。
他蹲守的特务折磨情人的时候,那女子晃动身体,脚上的铃铛便发出脆响。
那一幕曾让他感到恶心,但这一刻再次想起,心态却意外的平和。
人坏,链子好看。
他媳妇儿的脚这么好看,戴脚链肯定漂亮。
栾和平琢磨着,找人打一条脚链给他媳妇儿,她愿意戴就戴,不愿意戴,放着也行。
还没做的事儿,他从来不会先拿出来讲,只先记在心里。
脚趾也包上了,林玉琲动了动脚,看看自己被包起来的手和脚,忍不住笑。
真的很像小怪物,动画片里的那种。
栾和平不知道她笑什么,总觉得她今天很开心,可能就是因为开心,才会愿意说“喜欢”他。
真好。
他看见她笑,便也忍不住笑了。
“哥哥,要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蹭掉了,弄到床单上怎么办?”
“没事,洗洗就行了。”
栾和平心甘情愿地充当妻子的手脚,抱她走路,给她喂水,帮她拿东西。
不但不嫌麻烦,甚至乐在其中。
晚上,林玉琲窝在栾和平怀里,手老老实实摆在他身上,想着弄脏他衣服,好歹比把床单染色强,衣服好洗。
然而手顾得上,脚顾不上,早上起来还是蹭掉了两个。
栾和平帮她把手脚上的叶子包裹都拆了,已经能看见指甲染上了颜色,是一种偏浅的橘红色,挺好看的,反正林玉琲自己蛮喜欢。
指甲周围的也难免染上了一些颜色,蘸点儿醋轻轻擦拭,再洗洗就掉了。
她还担心把指甲上的颜色也洗掉,确实淡了一点点,但没有完全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