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1 / 4)

像何春妮,她家条件不好,大家都知道,她自己也没隐瞒。

她的被褥只有很薄的一层,里面的棉花絮得薄,褥子叠两层还没别人褥子一层厚。

一共就两身衣裳,已经是她最体面的衣服了,胳膊肘还是有补丁。

其他同学衣服鞋子之类的也不多,反正没林玉琲多,她只带了几套衣服去学校,反正每周都会回来,想拿很方便。

“先起来吃点儿东西。”栾和平伸手去抱她,“想睡一会儿吃完了再睡。”

林玉琲顺着他的力道坐起来,顺着刚才的思路,思维又发散了,推着栾和平坐下,自己坐到他腿上。

栾和平眉梢一挑,刚想说些什么,却听妻子一本正经地跟他说:“我觉得,我有个室友,有点奇怪。”

让林玉琲觉得奇怪的是胡三丫。

她对胡三丫没意见,就算她孤僻不理人,那也是她的自由,没有法律规定,室友就一定得跟其他人交朋友。

但胡三丫身上,有一些让她觉得很违和的地方。

首先是名字,给孩子取这种名字,很难说父母对孩子十分重视。

就算胡三丫跟何春妮一样,是那种靠着天赋,哪怕父母不待见,也顽强考出家乡的金凤凰,可是——

“她手上没什么茧子。”林玉琲掰着栾和平的手说。

栾和平手上就有很多茧子,又厚又硬,还有一些细碎的伤疤,是他小时候在乡下干活,在部队战斗留下的痕迹。

他的手一点儿都不精致,充满了粗犷的力量美感,手掌宽大,手指修长有力,整体看起来很和谐。

她当然不至于拿胡三丫的手跟栾和平比,林玉琲是跟何春妮比较,发现了不对。

何春妮没有避讳自己的家庭背景,她知道室友们都是好人,不会瞧不起她。

哪怕江新晴大小姐脾气,也只是说话不好听,不是真嫌弃她。

家境不好,何春妮也是从小就在家干活,林玉琲看过她的手,跟她只拿笔的手完全不一样。

她手上也有厚厚的茧子,完全覆盖了笔茧。

她几岁的时候,就要去地里拔草,长大了,干家务活,洗衣服做饭,剁猪草劈柴。

手上扎过木刺,有冬天长反复长冻疮留下的疤。

剁猪草的时候不小心剁到过手指头,直接削掉大半个指甲盖,如今那个手指的指甲都比其他手指小一半。

她的手,完全是劳动人民的手。

而寝室里的其他人,江新晴不用说,她的手就跟林玉琲一样,除了笔茧什么都没有,就连笔茧都比林玉琲轻,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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