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出手打小孩。”
男孩反倒出声安慰:“没关系,我刚刚很害怕狐熊妈妈,却一点也不怕哥哥呢,所以,我知道你对我并没有恶意。”
凯特诧异抬头,细看男孩,炯炯有神的琥珀圆眼非常引人注目,谁都不会认错他的血缘关系。“你是……小杰·富力士?”
“你怎么知道?”
凯特轻松笑了笑,“我认识你爸,其实我们这次过来就是想看看他的家乡有没有线索,我们在找他,”他拍拍身旁,“坐啊。我在你还这么一丁点的时候抱过你,”他比划一两岁婴孩的大小,想到当年师父身边的几个人轮流抱娃惊慌失措的样子,和师父粗枝大叶说没事,我儿子糙得很。
小杰一屁股坐到他们身边。“什么?可是米特阿姨说爸爸妈妈在我出生后就出意外去世了。”
乌奇奇问:“她有没有教你人为什么要说谎?”
小杰嗓音带着稚嫩童音:“没有,她只是说不可以撒谎。”
乌奇奇再问:“这样啊。那你还想听你爸爸的事吗?她不说,多半有她的理由。”
穿短裤的男孩坐得端正,抓着自己膝盖,毫不犹豫:“请告诉我!其实我一直觉得爸爸还在,只是米特阿姨不说,我就没问了。”
凯特赞许:“的确,听到我说他还活着你也没多惊讶,即镇定,直觉又敏锐,不愧是他儿子。你有步他后尘,成为出色猎人的天分。”
小杰不懂猎人是什么。凯特说是最伟大的职业,不断探索未知,并且金和乌奇奇是他所认识最出色的两位猎人。乌奇奇难得谦虚,说这碰巧只是她最擅长和热爱的,只要充满好奇心就总有新发现。
小杰的确有天分,是个不亚于乌奇奇的好奇宝宝,带着儿童的天性和视角有许多古怪问题,问他们最有意思的猎物是什么。凯特的肯定是金,乌奇奇的是上个地盘的造物主阿尔宙斯。凯特当她在哄小孩;小杰听得津津有味。
凯特也说了好些乌奇奇都没听过的故事,比如是金从贫民窟里带走了凯特,教会他一身本事,否则他早饿死街头了。
草木茂密,天色没有渐变,而是一下漆黑。小杰意犹未尽说需要回家了,并邀请他们来酒馆住。乌奇奇当然乐意至极。
凯特和金一样,是生活在丛林中的野人,宁可和野兽怪物作伴。但与乌奇奇同行的这段路,他也意犹未尽。也正因此,他更清楚,该分别了。
他意识到自己过于喜欢和欣赏她,从而产生了很强的依恋,就快忘记该如何独立。她优秀到让他看不到自己的存在和意义。不是她的错,问题在他。他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