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警察挡住了宋隐, 她知道自己无法一击得手,权衡之下选择了放弃。
“试想,就算她将我一击毙命,这声枪响也足够让宋隐躲起来,甚至拿走我的枪将她反杀。
“她能做出这样的判断也不足为奇,毕竟她先前开了那么多枪,宋隐都躲过了。她理应知道宋隐的身手很好。
“那是条拆了一半的小巷,掩体很多,光线也不足,宋隐躲起来后,她贸然进去找宋隐,成功杀了他的概率其实并不高。不仅如此,她还有可能被宋隐反杀,不远外更有许多警察随时能赶过来。她这么做的风险也就非常大。
“她的目标只是宋隐,没把握杀他的话,其实也没必要杀我。这样一来,一旦没抓,她起码不会有杀警察的罪名。
“我觉得那个女人只是做出了她视角里的最优选择,这与她看没看清我的脸没有关系。”
连潮说的确实在理,事实上这也是目前所有人,包括专案组成员在内的看法——
协会让那个女人杀宋隐,于是作为任务执行者的她,就这么带着枪去了。
然而种种因素导致她只有很短暂的动手时机,也即为她打掩护的人吸引了连潮与宋隐的注意力的那一个瞬间。
可是连潮的反应太快,及时挡在了宋隐身前,她也就失去了这个一瞬即逝的动手机会。
警察很快就能来支援,她留下来继续与宋隐周旋的风险太大,她只是个执行命令的人,是类似于打工者的角色,她何必冒险?当然是走为上策。
他们这么多年都没有杀宋隐,多留他一时片刻,想必也不是要紧的事。
但温叙白就是本能地觉得不对。
因为连潮说的一切能够成立,是有一个前提的——
那个女人对宋隐的杀心不重,并且十分理智。
可真实情况真是这样吗?
如果她真是个理智冷静的人,一开始就不该选在那片拆迁区动手,毕竟大量警察就在附近执行抓捕任务,他们随时都会过来,这场行动的风险本就极大。
甚至这场行动就不该存在。
因为就连作为法医的宋隐是否会出现,都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整件事看起来未免太不合理。
那个女人是个不理智的疯批。
她杀宋隐,搞不好是对他积怨已久,两个人有什么旧仇。至于她为什么放过连潮,就更为诡异了。
温叙白知道,自己的看法也许很具主观性。
可能与他从始至终都不相信宋隐有关。
因此这会儿他也实在想听听宋隐的看法。
这也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