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泪。
那一刻,我确信了一件事。
我爱上她了。
2.
我知道“喜欢”是个漫长的过程,但既然“一见钟情”这种词存在于世,那我的这份感情就完全该是合情合理的,追逐爱意更是理所应当。
身处故土,我的心在东京。为了更多更多地见到她,我每个休息日都要去东京。
在偌大的城市找人很难,但如果知道她的学校和名字,就很简单了。
第一个周末,我在东京大学找到了她,跟着她发现了她的住址。
第二个周末,我摸清了她所在社区的垃圾处理日,在垃圾场找到了她丢弃的生活用品。
第三个周末,我买到了她常购入的速冻意面。好吃。
第四个周末,我故意与她擦肩而过。她抬眼看了看我,她一定认出我了,所以对我点了点头说抱歉。可她是不是不喜欢我了?不然怎么会只有抱歉。
我忽然意识到,只有休息日是不够的,我想要知道她更多。
我干脆辞职了。反正我本来就不爱工作。
要是我真有这么上进,怎么可能在东京失业三年。
懒得管我的父母压根不知道我又回到东京了,我也乐得自在,继续继续看着她。
看她被一个朋友带去了小钢珠店,看她越来越久地流连于赌博之中。她退了公寓,去学校办了休学,却还想去米花的小钢珠店试试手气,因为那里赌中大奖的概率最高。
真可怜,我的佳纯。
只能栖身在桥洞的她,有一晚甚至一动不动,我都担心她会不会饿死了。但是还好,她安然无恙地醒来了。
好可怜,她不该这么活着的。
我握住了从地下黑市买到的麻醉剂。
那个早上我下定了决心。
我希望她成为我的未来。
3.1
在她离开桥洞之后,我悄然跟在她的身后。
她看起来心情很好,脚步都比往日轻快。我该加快脚步了……等等,她要去什么地方?
沿着这条路走的话,不是要到警局了吗?
……她知道我在跟着她了?
不好。不好不好不好。
我其实也不太确定我在想什么,但我确实冲进了车里,踩下油门,追上了她的脚步。她低头盯着手机,轻快的脚步踩在斑马线上。
而我的脚依然踩着油门。
理所应当,我听到了可怕的巨响。
3.2
虽然是警局前,但行人寥寥。我知道自己闹出了太大的动静,我必须加快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