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毛皮之歌的第一个早上,我回头看了最後一眼。
部落的炊烟已经融进了天边的薄云里,只剩下红树林的树冠像一条深绿sE的锯齿线,横亘在南方的地平线上。那是我认识了十九年的所有东西,而现在它正在一步一步地变小。
「不回头看了。」亚l走在前面,头也没转。
「那味道会跟着你的。」
他又知道我在做什麽。
前三天走的是我熟悉的地形——内陆草原。脚下的泥土结实,混着角鬃鹿群踩出的浅浅兽径。空气里有乾草的焦香、牛粪发酵的酸味、以及偶尔从远处飘来的刺棘花粉的甜。我的鼻子在这种环境里什麽都不用过滤,每一口呼x1都是家的味道。
但家的味道在第四天消失了。
确切地说,不是消失,是被另一种气味盖住了。
草开始变高。不是红树林边缘那种矮矮的、泥土味很重的咸草,而是一种我没见过的、足以没过我腰部的金h长草。风吹过的时候,整片草原像是一锅被搅动的金sE汤水,发出沙沙的、像是有千百条蛇在草丛里游动的声音。
「**琥珀草原**。」亚l停下脚步,望着那片在晨光下闪烁的金sE海洋。
「从这里一直往北延伸大约三个礼拜的脚程。你现在看到的只是最南边的尾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三个礼拜。光是一片草原就要走三个礼拜。
我以前觉得从部落到沉木港的十三天已经很远了。现在我开始意识到,那只不过是这段旅程的一粒沙子。
「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我追上他的步伐。
「奥雷斯要塞。矮人的城市。」
「矮人?」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在铁颚号上见过的那个帆索手,粗壮得像个会呼x1的木桶。「我们去找他们g嘛?买铁器吗?」
「去办点事。」亚l淡淡地说,显然不想细讲。
「走就是了。」
「办事……」我抖了抖耳朵,不满意这个敷衍的答案,但也没追问。
「那从毛皮之歌走到那个什麽要塞,到底有多远?」
「如果一直走,不停的话,大概六到七个月。」
我的脚步顿了一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六到七个月。
「当然,我们不可能一直走。」亚l看到了我的表情,嘴角微微挑了一下。
「路上会有村子、商队、驿站。有些路段可以搭马车。而且我们不赶时间。」
不赶时间。他说得真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