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昀一手打伞,一手拎包,半掩着大衣前襟,小跑着往地铁站赶,还有几分钟就是末班车了。
她忽然打个趔趄停住脚,尖细的鞋跟卡在两块松动的地砖缝隙里了,眼看地铁站的入口就在前方,她却抬不动脚,卡Si在这了。
她半蹲下去试着把鞋跟拔出来,一阵大风卷着雨点刮跑了伞。
向昀狼狈的撩起快要触地的长围巾,叹口气,抹掉脸上的雨水,末班车是赶不上了。
万冬原本在等红绿灯,看见熟悉的身影,赶紧拐出路口停下,把伞追了回来。
长腿大步迈到向昀身前,一堵墙似的抬臂举伞挡住风雨:“扶着我,别摔了。”
向昀愣愣的看着蹲下去的万冬,还没消化这个突然而至的故人。
万冬,她初恋前男友的发小。
健硕的臂膀用力,连带鞋和一块地砖同时掀起来,向昀没有防备,栽倒在万冬怀里,被他牢牢圈住了。
伞又掉在地上,两个人的动作像是卡住的定格动画,有几秒钟的迟滞,向昀没有推开他,万冬也不松手。
“冬哥。”向昀从震惊中站起身,喊了这个曾经叫过几年的称呼:“你怎么在这?!”
A市,一个繁华却与过往毫无关联的城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万冬低头看着她通红的耳根,淡淡的红晕扑在脸颊上,躲躲闪闪的眼神还是没变,温润的嗓音因为紧张有些沙沙的碎裂感。
就知道,这个移情别恋在他身上的逃兵还不敢面对。
伸脚把那块地砖推回去,避开了向昀的问题:“你在哪住?我送你回去吧。”
说罢,不等向昀犹豫,捡起伞,攥紧了她的手腕,拽着她就朝车那边走。
不能给她拒绝的时间,善良的人就是太讲道德,太讲道德就会变成得不到的穷光蛋。
万冬不想再当光棍了,也不会再让人逃走了。
把人塞进副驾驶,扎好安全带,回主驾驶发动车子就走。
上一次见面还是三年前了,向昀大学毕业,特意留在S市找了工作,参加公司团建,因为是新人被灌了酒,徐砚书忙着打游戏,又让万冬去接她。
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徐砚书让万冬跑腿帮向昀的忙,终于还是把人接到了床上。
“唉,不想回去了。”向昀大概是酒后吐真言,迷迷糊糊地一句话,万冬就没把她送回徐砚书那里。
那个富二代、公子哥、颜值姣好的小白脸,他们从小学就是同学,一直到大学毕业还是。
这中间全靠徐砚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