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冒牌货上面想。
现在任随一这么样说,孟弃只当是任随一在夸他,所以他很诚恳地对任随一说了声谢谢,然后也不吝啬他的夸赞,江柏溪那套也不错,也挺适合他的。
任随一闻言挑了挑眉,你喜欢柏溪那套?
那倒不是,孟弃实话实说,我还是比较喜欢我这套。
江柏溪似清冷的山茶花,配他那套淡蓝色的西装正合适,那清浅的一抹蓝可以把江柏溪的气质衬托得愈发朦胧梦幻,像误入人间的小鹿般,就连孟弃看着都喜欢。
如果把那套衣服换到他的身上,总觉得会像像林黛玉倒拔垂杨柳,不伦不类的。
任随一肯定了孟弃的选择,你的眼光也不错,你这套更配你,穿他那套就可惜了。
孟弃嘴快道,是我可惜还是衣服可惜?
说完后他就狠狠地闭上了嘴,并想拿根针把自己的嘴巴缝起来。
第33章
◎别逼我了好不好!◎
任随一先是错愕一瞬,紧接着他那双好看的眼睛里便弥漫上来一层清浅的笑,并且很快那层笑意就蔓延到嘴角了,直拽着他的嘴角往上抬。
他就那样笑着朝孟弃摇头,语气里多了几分无奈,但更多的像是欲言无声的宠溺,你这凡事总爱和柏溪争抢的毛病我看是很难改掉了,和你说过那么多次你是你,他是他,你总是记不住。
虽然孟弃深以为自己的问题问得很神金,他也很后悔自己一时脑抽问出了那个问题,但任随一这话里话外透着的那股自己就是比不过江柏溪的意思,好像他和江柏溪比就是在以卵击石似的,啧啧啧,这种答非所问模棱两可的态度更令孟弃不爽。
孟弃向下撇嘴,掷地有声地对任随一说,你放心,这次我绝对记住了。
这句话你说过没有一百次也有五十次,哪次是真的记住了,任随一抬手帮孟弃整理了一下散落在眼前遮挡了部分视线的发丝,然后那只手就顺势滑到了孟弃的脖颈上,并牢牢地圈住了孟弃的脖子,像是陷入回忆般,又像是看向未来的某一点,神思有刹那间的游离,其实记不住也没关系,我总会替你善后的。
这话说得过于暧昧了吧,动作更暧昧,母单孟弃可受不了一点儿,他在快速抖落掉一身鸡皮疙瘩的同时往后挪了挪屁股,之后才心有余悸地向任随一保证道,这次是真的记住了,记不住的是小狗。
哦,那我岂不是得多养一只小狗了?任随一似信非信地看向孟弃,嘴角的笑意更加明显了。
孟弃:
虽然任随一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比孟弃在电视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