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景的目光,不受控制地从江铖冷清漂亮的脸一直挪到他骨节分明的手上。他的手指瘦削而修长,大拇指上戴着一枚白玉戒指。
和照片上,一样的白玉戒指。
“怎么了?”
见他一直看着自己,江铖皱了皱眉。
“今天去赌场了?”这枚戒指江铖平时不戴,只有去众义社的地界才会拿出来。江铖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你一双眼睛,天天都盯着这些事了吧?”
梁景耸了耸肩,并不否认:“如果你是指和你相关的事,的确。”
江铖冷笑了一声没说话,走到一旁打算洗手。梁景看他神色倒也没生气,便跟过去:“我看你最近都忙,事情处理完了?今天难得这么早回来。”
靠得太近,彼此的手不经意地擦过,江铖摘了戒指放到一旁,又打开水龙头:“你不也回来得早,忙完了?”
“我有什么可忙的,全靠二少给口饭吃。”梁景顺手拿起那枚戒指,很不经意似地,捏在指尖转了两圈,“而且今天不是你叫我回来的?什么事?”
“还我。”江铖洗好了手,转身摊开掌心。
梁景笑了笑,很随意地把戒指放了回去。
这枚没有问题,他验过了,众义社的白玉戒指,现在一共五个人有,除了江铖之外,张访,王琦,周家父子......散落的线索在这一刻串在了一起。
周书阳。
几乎在一瞬间,梁景脑海里浮现出了自己那个多年不见,仍然一如既往不争气的表哥。他抿了抿唇,再抬起眼看向江铖,眼底却已经一片平静:“这么小气,看看也不行?”
“看出什么来了?”江铖反问,“想看出什么来?”
“难怪阿姨也不在,原来二少叫我来,是要演《拷红》。”
江铖扯了扯唇角:“真拷问你,你受得住吗?”
“拷问是没问题的,要是换美人计,说不定就......”他玩笑话只说了一半,因为看到江铖走到打开冰箱拿出了一盒湿面条。
今天原来是惊蛰,梁景终于反应过来。他真的忘了。这个日子和太多的东西一起,被他丢在了从前。在过去十年的时间里,这与他而言只是一个普通的节气,也只能是个普通的节气。
察觉到他突然的安静,江铖转过头来看了一眼,又很快若无其事地转回去,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你今天走得太早了,我起来,你都出门了。”
梁景嗯了一声,看他烧水煮面又洗青菜,喉结动了动:“我来吧。”
“你坐着。”江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