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四年没有见到过这么多人了。他甚至还在一个拐角等红绿灯的时候被一只过分热情的大金毛缠住了脚。
大金毛闻完他的左脚又闻右脚,蓬松的大尾巴节拍器似的晃着,一下下热情地扫在他的小腿上。他的主人是个头发花白的时髦老太太,身材匀称,戴着个细长的金边墨镜,穿了套淡蓝色的运动服,正坐在一家咖啡店门口晒太阳,冲着他们笑笑,嘴里念念有词地拽着牵引绳。
李絮也不好意思地笑笑,觉得她比自己看起来年轻多了。
“你可以摸摸他。”陈誉洲牵着他的手说,“他主人说,他想让你摸摸。”
于是李絮伸出手,弯下身,轻轻摸了一下金毛圆圆的脑壳。
大金毛很开心,咧着嘴,目送他们过马路。
“喜欢狗?”陈誉洲见他走到对面还往回看一眼,问道。
“也还好。”李絮转回视线,勾勾嘴角,“就是挺可爱的,还很热情。”
“因为他喜欢你。” 陈誉洲手上拽了一下他,“觉得你亲近。”
小狗见小狗,当然亲近。
两个人又往前走了一段,直到路过一家门口挂着个褪色鹿头标本的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