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斥,反而很喜欢。湿湿的从耳背一直延伸到尾巴根,花狗淀粉肠一样的身体软绵绵的,四个梅花脚垫直直抻着。
裴金金看见杜宾狗埋头下去,她爬起来往前走,而它一直跟着,用长而宽大的吻探来弄她。
不知不觉,躲藏与追随变成了交颈和跟赶,畜牲动物之间的野望消磨了为人文明的感知。金金狗朦朦胧胧仿佛看到哥哥,她看见他捏着自己的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给她剪指甲。
她中指因为读书写字,有一层薄薄的茧,哥哥揉软了她骨节处的茧,把硬的那层轻轻剪掉。
她是那种从小吃惯了寻常孩子的委屈和苦,还要尽量在他面前表现得娇气的女孩子。
她猜想或许哥哥喜欢这样的妹妹,她做狗时就很娇气,而他很喜欢她,走哪里都把她带着。
裴金金迷迷糊糊地想着,等反应过来,杜宾已经几乎到她身上去了。
屁股湿湿的,狗日的,狗东张西望,狗大吃一惊,狗不可置信,狗屁股怎么是湿湿的?!
狗的天,难道金金狗竟然作为畜牲被另一条更大的畜牲舔了屁股!
她慌张地四处看,可还是醒不过来。
哥哥不来梦里救她了,金金狗只能惴惴不安地任凭杜宾舔毛,被大狗粗粝的舌头舔得直叫,看着它型男般刀削斧凿的脸,有些困惑,又有一点心虚。
难道说杜宾才是她的梦中情人吗?她这样反复的梦到它,是不是说明了一些什么呢?
如果她一直变不回人,那是不是她也应该找一条狗作为男朋友?
哥哥有前妻,或许还有前女友,可她什么也没有。金金狗要一个狗男朋友,大概不是很过分的事。
狗男朋友……她现在是狗,如果交狗男朋友,算不算早恋?
金金狗满肚子的问题,她望着杜宾庞大的身体,最终还是向狗格屈服,支起脖颈,舔了舔大狗的颈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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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袂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睡前他曾有心要看着裴音变回去,他甚至已经想象她像西方电影里狼人变身那样——反正她朝他发起疯来也差不多——身上生出三色花毛,体t型逐渐缩小,体重减轻,双手变成两条前腿,手心变成软软的、干燥的肉垫,长发变成那对宽宽的、扇叶一样甩来甩去的耳朵,狗尾巴雨后春笋似地蹭一下从睡裙里冒出来。
这些想象能够引发一种深埋记忆的趣味,令全身肌肉不由自主放松。李承袂把裴音的手脚都推远,抱着胳膊躺在床上盯着她,想象这张小小的脸上要如何长出白棕色的毛发,张着嘴发出难听的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