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干涸。
一个晚上,他翻开了方苗瑁的过去。
原以为自己的出现是对方生命里的昙花一现,但现在来说,自己才是那朵昙花。
方苗瑁的日记本很有趣,装载着一切的心动和欢喜,劳淮川在看到他说‘这还是我第一次喜欢人’时内心是在庆幸。
可不幸的是,他们下一次的见面遥遥无期。
方苗瑁总是能轻而易举的讲爱意说出,但劳淮川没有,因为他胆小又别扭。
喜欢和爱总是常常混淆,但‘我爱你’这句话却又是那么沉重,它是一种承诺,劳淮川不确定这份承诺,也不擅长表达,说不出,也咽不下。
可是在天光亮时,内心帮他做出了选择。
他再次孤身飞回了赣鄱,摸着黑走向山里,一遍又一遍描摹着上面的字迹,在墓碑上留下了自己的掌痕。
轻声说了一句。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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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其实这里的日记就是以苗苗的视角写,苗苗很喜欢劳哦~他跟之前的主人虽然有点感情小青涩,但是苗苗没有喜欢他。
我就是要让劳亲口说出来,不然他太闷骚了,跟小猫是不能这么相处的!!
所以下章就让他们见面吧~~
第67章 苗苗,你不要响了
小陈开完会出来的时候脚步都是虚的, 脸上冒着冷汗,被旁人搀扶着。
“我感觉我要死了....刚刚汇报的时候领导给了我一个不爽的眼神,我可能明天就要吃鱿鱼了....”
我在‘欢迎领导’大赛中获得了最后一名的好成绩,你也快来试一试吧。
c哥扶着他:“哪有那么严重, 你刚来, 习惯习惯就好了。”
小陈翻了个白眼, 疯狂吐槽:“你是不知道,一个大男人手上戴铃铛, 每次下来巡查的时候一听到那个死动静我心都跟着颤。”
“苹果起床铃声知道不,就跟这个一样, 我一听就阳/痿了。”
庄姐笑话他:“辞职就找不到待遇这么好的公司了,一周三休呢, 爽飞天。”
小陈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对啊,我也很好奇,为啥啊。”
庄姐朝人招了招手, 小声嘀咕着:“听说咱领导是个封建迷信, 每周五周六都去祠堂烧香拜佛, 周日甚至都直接住在庙里的。”
“而且他一个月就会去一次外地的庙, 一呆就是好几天。”
小陈惊了:“真的假的, 他是信佛还是信教啊?”
c哥嗑着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