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走进一楼客厅,同样没有发现家中物品被随意翻动的痕迹。
而这里唯一扎眼的就是从楼梯上一路踩下来的血脚印,和留在流体扶手上的血手印,这些都是户主留下的。
户主应该在最后一层台阶上摔过一跤,一屁股坐在地上,出于条件反射用手做支撑,于是在楼梯上留下同样的血手印。
直到一楼取证结束,现勘队终于来到二楼的案发现场,也就是户主妻子的卧室。
而从外面走到里面,这一路上透露的信息都在无声地诉说着:这并不是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墙上或柜子上,找不到一张全家福照片,甚至连面带笑容的单人照都没有。除非这家人完全不喜欢拍照,或是因为某些原因,原来拍过,后来都收起来了。
二楼有两间房,一间是小书房,另一间就是卧室。
户主夫妇就住在二楼。
戚沨朝三楼看了一眼,问:“那三楼是谁住?”
傅明裕说:“我们问过男户主,也上去看过,那是他们过世的儿子住过的房间。人已经走了好几年了,东西都保留着,平时用布盖着。但今天那上面的布全都被掀开了。”
“因为什么过世?”
“车祸。刚问过辖区的同事,查到交通大队那边的记录,说是他母亲骑电动车接他下晚自习,在一条小路的拐角遇到一辆沙土车。因为沙土车司机有视角盲区,拐弯的时候没有看到他们,电瓶车被沙土车的车尾撞到路旁边的墙上,那孩子受到挤压,当场死亡。”
视线一转,几人来到卧室门口。
男户主踩出门口的血脚印只有一组,从步幅和落地痕迹来看,不仅非常急切而且慌乱。门框上同样有血手印,是男户主冲势过快,为了刹住脚步而留下的,因此手指的痕迹印得更重更实。
男户主说自己的身体一直不佳,还有心脏问题,跑到一楼之后就立刻报了警,再没有上过二楼。这之后精神一直处于腿软恍惚状态。
虽然案发现场有多人进出,已经被“破坏”。但就目前来看,现场还远达不到有外人入室抢劫,虐杀户主妻子的程度。
如果真是入室抢劫,即便是杀人也不至于虐杀,何况还是这种极端残忍的手段。而且户主的妻子一定会反抗、挣扎,甚至逃跑,现场的痕迹应该更为凌乱才对。
再结合男户主身上的衣着和血迹来看,他伤害妻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卧室里血迹最多的地方是地板。地板颜色偏深,深红色的血流淌在上面,没有强烈的色差。
这样的血迹并非只在一处,还有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