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3 / 4)

贴,彼此慰藉,最爱之人光是肌肤与肌肤的接触就无端心安。

黑暗中房间静悄悄的,只能听到近在咫尺的呼吸声,郑佩屿让明鸾趴在自己身上,抬手一下一下轻抚着怀中人的发,他的手很温热,明鸾的额发布着汗腥腥的湿,连匿着齿痕的后颈也挂着亮晶晶的汗。一角窗帘乘着夜风悄悄掀开,将潮热的汗吹得泛冷。

郑佩屿不经意谈起:“小学课本《科利亚的木匣》,你还记得吗。”

“记得,为了躲避战争,他们一家人把东西放进箱子,把箱子埋入地底,过了几年回来家人的箱子都找到了,只有主人公的小木匣没挖出来,后来他明白随着时间流逝不止是侵略者离开,连同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他长大了步子也大了,最后成功找到了木匣。”

“记性真好,”郑佩屿夸道:“我埋了一个很小的东西,就在我们结婚的教堂那。”

“我还以为当初你消失的那段时间,光戴个头纱就花了半个小时,没想到是去埋东西了。”

郑佩屿轻轻笑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取回头纱回来路上,我一眼就看到那。等婚礼结束我们都会离开、东西也会带走,没在这留下点什么痕迹好像会永远落下遗憾,我就摸遍了身上的口袋翻出一个小玩意,然后在那刨了个坑埋了。”

明鸾知道郑佩屿这又是和狗一样喜欢标记领地的“坏习惯”犯了,就连自己后颈那块皮子郑佩屿也视为所有物喜欢“标记”,可惜他不是omega没法被alpha真正标记占有,牙印和残留在身上的荷尔蒙一样总是消弭得快,一旦被郑佩屿看到后总会补上。

听到alpha说他刨坑去了,明鸾也不足为奇,这不就是狗刨坑藏肉骨头吗?对郑佩屿本体是狗的印象更加深了几分,他懒懒地应答,“那你埋哪了。”

“我找的地方还挺特别的,你如果去,一找准能找到。”郑佩屿很自信,他兴味盎然,闭上眼仔细回忆,“教堂北面有一堵高墙,底下被枯叶铺满,旁边栽着几株碧绿的橄榄树,我就在最中央那棵树下埋的,不管是从左往右数、还是从右往左数,都是第三棵。

当时我手上没有趁手的工具,徒手刨的坑还挺浅的,也不知道东西还在不在那。如果可以,周末我想带你去那里散散步,做做礼拜,老牧师也不知道有没有换。”

明鸾眼皮耷拉着,他犯困了,有力的臂膀束缚着他,紧紧环绕就像他是一个易碎的东西,他很喜欢这种被强制的感觉,这让他觉得自己是被珍视的,焉焉地听着耳畔郑佩屿因说话略微轰鸣的胸腔沉醉进这个温暖的怀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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