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跟,才算是个佼佼者。
倘若没有突出重围,则会怀着不甘,怀着哀怨,此生身处苟且与泥泞,诗与远方终究成为遥不可及的梦。
索性,宋羡好突出重围了,这得益于,她有一个不服输的性格,否则现在,她可能嫁了一个男人,生了两个姑娘,而那一个男人,还让她再生第三个,因为倘若生不出儿子,没人继承家里的三间瓦房以及两亩破地……
对于一个,前段时间老家的婶婶还打来电话,说她刚进门的儿媳生了,生了一个闺女,家里倒是没说什么。
只不过,她儿媳妇刚从产房顺产出来,伤口撕裂严重,亲家公就已经发了话,两年之内,让她再生第二胎,直到生出儿子为止……
宋羡好每每想到这里,就觉得胆战心惊。
幸亏她念书好,宋福泉也发了财,要不然啊,这姑娘的今天,就是宋羡好的明天。
所以宋羡好的来时路很精彩*,可惜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估计高奉钧和陈婷,这辈子都很难感同身受……
有时候想想,宋羡好觉得,能够与她真正精神共鸣的,其实还是得是那种,从小吃过苦,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起来的,人生阅历足够丰富的小一代,才更懂得与宋羡好惺惺相惜……
至于陈婷,像宋羡好这样手段很脏,心狠手辣的美艳猎豹,陈婷遇到了,压根就不是对手。
所以宋羡好也压根没有把陈婷当做对手,也从来没想过去会一会陈婷,因为在她心里,这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羊羊。
不过,宋羡好不把陈婷当对手,不代表,陈婷会有这个自知之明。
在宋羡好上箜篌的第三天,晚上10点半,她结束课程,顺着两排林荫道,走在大学教学楼附近的鹅卵石道上。
刚穿过冬青树,摇摇就看见昏黄的路灯下,站了个身穿黑色针织裙,高领束腰,那叫一个气质出众的姑娘。
这姑娘长发披肩,脖颈上,系了个香奈儿真丝方巾,脚上踩的粉红鞋面的坡跟鞋,如果宋羡好没看走眼的话,应该也是香奈儿的珍品。
宋羡好一直都觉得,只有真正的千金大小姐穿香奈儿,才能穿出矜贵之气。
毕竟在仿品烂大街的今天,但凡气质不出众,都会落于俗套,显然眼前的这个姑娘,出身就不一般。
她站在路灯下,橘黄色的光线,彻底笼罩下来,平白增添了一丝温柔。
她对宋羡好轻轻颔首。
引得宋羡好驻足好奇,“我们认识?”
姑娘微微一笑,声音柔和而有教养:“不,我们不认识。但我听说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