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才仿佛解除了静音键。
“我的老天爷!是我上班上出幻觉了吗?刚刚牵着美女走过去的是沈par?”律助揉着眼睛,难以置信。
龚凯从厚厚的卷宗后抬起头,推了推眼镜,用一种看透一切的平静语气确认:“你没看错,是沈par。”
“那那……”
“是老板娘。”龚凯预判了她的问题,给出了标准答案。
“妈呀,居然真的有女朋友了,名草有主了。呜呜呜,老板娘有好漂亮啊,气质很好哎。”都市白领犹豫了一下,又小声补充道:“看着没什么班味儿。”
龚凯盯着眼前密密麻麻的法律文书,也有几分羡慕:“老板娘干摄影的。”
“哇,搞艺术的,难怪不一样,她走过去的时候,我仿佛嗅到一股自由的味道,和咱们这些被格子间困住的社畜不一样。”
在各种或是好奇、或是惊讶的眼光下,许尽欢被牵着进了走廊尽头那间,挂着【资本市场部-沈砚舟】铭牌的办公室。
一进门,许尽欢默不作声地环视打量这间办公室。
和几个月前,她来签合同那次一样,同样的窗明几净,同样的干净整洁,各类的文件被分明别类置在书架上,和家里的书房一样,整齐有序。
但许尽欢还是发现了不同的地方,黑色的实木办公桌一角,搁着一个和房间陈设画风严重不符的——粉色马克杯。
“扑哧。”许尽欢上前拿起它,咂舌的感叹道:“你居然真的在用啊。”
完全不符合人设的少女心配色,许尽欢以为它应该被放在某个不见天日的抽屉里,不曾想,居然这个她自己都嫌弃的杯子,真的出现在沈砚舟律所的办公桌上。
当初买套装,本着捉弄人的心思,胡扯说猛男就该用粉色。
沈砚舟这么精明的人,竟然会相信她随口胡扯的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