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4)

但一楼和一楼之间就没有什么距离了。

闻以序——闻以序在角落里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头皮发麻,盯得他眼睛发红,我手里的红酒都不香了,看起来就像是饿了几百天的狗看到了一坨肉,假如我没有命令禁止过他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靠近我,现在他就直接蹿到我面前了。

天老爷,他怎么站在那个姓孟的家伙身后,还离得那么近。

我说谁能把他从局子里捞出来,原来——原来——

他后台是孟家。

熟人啊,全是熟人。

贸然出击,先不说傅镇斯会不会起疑心,就说闻以序那烫得吓死人的视线,会不会引起他旁边的姓孟的注意力都要另说。

一想到翻车的可能性,我的手都要抖起来了。

手里的酒杯晃晃晃,颤颤颤。

我镇定地抿了一大口,完全欣赏不了的酒液顺着嗓子眼滚落,我感觉耳朵和脸已经开始红了。

但有一个好消息!

坎贝尔和方辞廖虽然有资格来,但方辞廖仍然在误会的道路上狂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将坎贝尔拖在了实验室中。

——他们不会来打扰我。

我离傅镇斯不算远。

和刻板印象里的军官一样,曾经在一线冲锋陷阵的傅镇斯留着贴头皮的寸头,皮肤比资料里的要更深一些,脸上的疤倒是一如既往地狰狞,假如他的五官不够俊朗,那他现在就是最可怕的魔鬼,但他气质足够敦和,优越的五官也足以掩盖住这道疤痕带来的劣势。

更不必提他又高又大给人强大安全感的身材了。

嗯,是omega们会喜欢的那款类型。

战争永无止息,但战士们和将士们都需要休息,傅镇斯刚刚从前线上退下来,他今年三十岁了,十几年前的战争情况严峻,军校生往往刚入学不久就要上战场,而这位傅上将的人生更是跌宕起伏,十五岁上战场,在战场上杀了整整十五年。

军功赫赫,却是个单身汉。

理所当然地被斯图尔克家看上了。

只是没想到叶斐亚用完就丢。

实惨。

不过还是我更惨。

听说联邦给他放了不短的假,若不是今晚的宴会意义深重,或许他都不会在社交场合露面。

其他人肯定要抓紧时间讨他欢心,只是苦于没有机会,他的周围围着一圈兴奋地叽叽喳喳的小辈——是他战友的孩子们——

傅镇斯就像是带崽的老母鸡一样,耐心地回答着他们的问题。

因为距离正好,所以我能听到他们在谈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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