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2 / 4)

,他们最喜欢的是肉食。当然,若真是这样的话,整一族的狼群是不够吃食的,所以,狼人倒也和人类一样,多是吃些瓜果蔬菜。

狼人最喜欢的动物自然是狼,这里的狼,其实和人类的马匹一样,以供乘骑,虽然,狼人族的战士变身之后,自己也是狼身,但狼人与狼的狼骑组合,威力却更大。

陈然倒也像逗狗一般耍一耍这里的大狼,这些狼与宠物一样,显得十分有趣。

忙得一天的活计,陈然看望众狼人兴匆匆地准备着明天前往血族城堡的大战,显得格外精神。似乎,这一场仗由于陈然的到来,变得更有把握。

其实陈然心里打着的主意就是去血族城堡打劫的,那里的好东西似乎有许多,搞不好有直接让自己提前走出死亡惩罚的办法。

照现在的趋势,自己领悟无极剑道最后的几分境界,似乎花不了太多的时间,半年的时间足够悟透了。

至于等级方面,没有一场旷世的大战,似乎也行不通的,看就看明天一战究竟能让自己升上多少经验。

最后一级难练啊。

天色渐渐深沉,陈然回到了自己的王帐,但见,自己的床铺上,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孩早已久候多时,暖好了被窝,露着某种羞人的姿态,眼神里媚意连连。

“明天你就要出去大战了,就让我的温柔,来为做你做一次真正的送行,让狼王的血脉得到延续……”

“扑通”一声,阿狸一屁股坐在了帐外,她愤愤地双腿盘坐一起,双手交叉于胸前,撅着嘴望着里面:“一点不懂风情的大木头,真不懂你还要装到什么时候,还是说,那方面,你真的不行?”

里面传来一阵跌倒的声音……

第二天清晨,天微微亮的时候,数百名精锐的狼人勇士踏上了前往血族城堡的征途。

对付血族,白天是最好的情况了,虽然血族有着让白昼变黑夜的力量,但怎么也能影响几分他们的实力。

这次,狼族比起曾经的阵容,多了陈然与尼禄两个高手,也算是为众狼人将士增加了不少的信心。

在狼人眼中,他们的前几次失败,其实并不差多少。

尼禄是唯一一个人类,她的坐骑,自然是一头准备好的巨狼。

准备好之后,便是一路的奔袭,相信,以这样的速度,到正午太阳最高的时候,刚好可以赶至血族城堡之外。

奔袭的途中,陈然到是顺势地问向骑在巨狼身上的尼禄。

“坐在上面还习惯不?”

“总觉得,骑在你自上会更舒服点。你的毛更软,而且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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