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迅速出警,赶到了现场。先期处警的民警来到了304号房的中心现场,没有进入现场就发现尸体周围有疑似喷溅状血迹,于是立即对现场开展了保护。
刑警支队重案大队(也就是石大队所在一大队)和技术大队接到派出所的求助电话后,也都派员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
经过现场勘查,确定在湖滨旅社304号房内倒地的一名男子已经死亡,根据尸体温度下降的情况和尸斑、尸僵形成的情况,法医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1985年1月28日凌晨2点左右。
因为1984年全国已经开始推行身份证制度,虽然当时还没有住旅馆要身份证登记的要求,旅社也确实没有登记住客信息,但好在这名死者办理过身份证,还随身携带。死者的身份很快就明确了下来,黄启生,男,39岁,广州本地人。
在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后,案件侦查工作全面铺开,主要分几条战线开展:一是技术大队组织法医、痕检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二是重案大队对黄启生的背景资料进行全面调查;三是派出所对湖滨旅社的老板、前台、服务员、住客进行全面走访。
经过一系列艰难的调查和勘查工作,各路信息在刑警支队专案组这里汇总。
首先是重案大队的信息:黄启生已婚,育有一子和一女,妻子和子女都在农村生活,只有他一个人独居在广州。在广州,黄启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居住,虽然面积不大,但也可以看出他是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的。1979年,广州才有了第一个商品房项目,在这个年代,“商品房”还算是一个时髦的词汇。
围绕黄启生赚钱渠道的调查,重案大队也是花了很多心思。黄启生自己开了一个小卖部,但仅仅靠开小卖部是不可能赚到这么多钱的,所以警方围绕小卖部的电话号码和通话记录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个黄启生每天要打出和接听很多电话,有一些电话是警方掌握的销赃前科人员的电话。由此可见,这个黄启生也是做违法买卖的,估计是作为联络人,对一些盗抢、贪污、走私的“黑货”,进行联络销赃。而他就从中拿一些销赃的提成,从而“致富”。
这一调查结果,让重案大队非常担忧,因为黄启生每天接触的,都是一些犯罪人员,甚至都是一些亡命之徒。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万一他要是得罪了哪帮黑道上的人,被报复、被灭口都是有可能的。而这些犯罪人员反侦查意识强烈,作案手法都很老到,那破起案来就比较困难了。
但技术大队反馈的信息,倒是让重案大队放下了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