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的,是他的女儿,陈珩。
一想到陈珩,陈达就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
按照他的規划,她本该是待字闺中,安安静静地坐在绣楼里,跟着他重金请来的女先生学些琴棋书画,修习妇德女红。她应该像所有名门贵女一样,用香膏养护肌肤,用胭脂点缀朱唇,将自己打磨成一件温润无暇的美玉。
再过两年,他便可以利用她的美貌与家世,为她寻一个中原的世家大族,或是西域富可敌国的豪商子弟联姻。
无论哪一种选择,都能为他如今稳固的地位,再添一份坚实的助力,甚至成为他日后重返中原的阶梯。
可陈珩偏偏不,她就像一头脱了缰的野马,朝着他規划好的大道的反方向,一路狂奔而去。
她对那些涂脂抹粉的瓶瓶罐罐嗤之以鼻,对咿咿呀呀的丝竹之音充耳不闻。
不爱红妆爱武装,不喜丝竹喜农桑。
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做,整日穿着一身方便行动的劲装,领着一群一群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流民,在城外那片鸟不拉屎的戈壁滩上,搞什么开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