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渐刚因气愤而坐直的身子又躺了回去,算了,还是先睡一觉,等睡醒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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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沉沉睡了一觉,再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了,灼灼的阳光从他头顶的树叶漏下来,照了一小片在身上,全身晒得暖洋洋。
要是能就这样躺着晒太阳,倒也不错,相当于休假了,还省得他再回去当996社畜狗,任劳任怨。
本以为是美好的假期,但黎渐又想起了他那个倒霉催的任务,头一次见到穿书之后,被放任自流的宿主。
该死,什么破玩意。
黎渐伸手晃了一下旁边的枝干,头顶茂密的叶片随之摆动,飘飘荡荡落了一片在心口,纤长的指尖捻起,叶片青翠,衬得那只手越发的白。
这不是他的手,他活着的时候是个东奔西跑的社畜狗,经常饭都来不及吃,手指虽细,但粗糙,没眼前这人保养得好,葱段一般白皙纤长,看着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矜贵人。
树枝另一头似乎还落了只小鸟,叽叽喳喳的叫唤着,像是在和谁应和着,吵得人头疼。
黎渐刚开始听说自己穿书的时候,都没这么迷茫。
也罢,来都来了,那就试试呗,不说争口气罢,他还是对奖励比较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