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4)

絮蜂采出的蜜细软牵丝,入口绵密,一抿下去会像棉花糖一样化开,却在口腔中转化成蜜糖汁液,汁液汇聚重新凝固成实体,原本分离的软糖块变为硬糖块,又随着湿度的浸润重新化为软体。

光是这一变化就值得细细品味。

“它既然能卖出这个价格,自然是被市场承认了价值,识货的人还是很多的。”

离清云:“呵,冤大头多罢了。”

搞不懂这种对修炼毫无帮助的东西怎么被追捧的。

常予白却悠然自在:“修炼虽重,却也不要忘记感悟平生啊。”

离清云:“……哦。”

小云已经无力反驳。

这种话是劝人不要只顾着修炼,而不是劝人天天玩耍。但凡常予白能从十天里分出一天来修炼,这句话都还算有说服力。

也罢,再珍贵的糖不过是解闷的玩意,又有什么吃得和吃不得。

离清云又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

可不能眼看着一百灵玉全进了常师父的大嘴,离清云愤愤心想。

穿过玉雁城,是一片荒郊,二人换了方向,竟朝着荒草土地深处走了过去。

常予白不急着安葬口袋里的师尊,他想着先带小云回老家,回到他和师父最熟悉的村镇,去那里最会做鸡汤的酒馆吃上一顿……不,已经不熟悉了。

二人脚底轧过一片枯草,踩出噼啪的酥脆声,最后,在一窝土堆前停下了脚步。

确实不熟悉了。

原来,常予白最爱逛的城镇还只是片野地。

原来,他常住酒馆的位置只有杂草在生长。

野草旁垒着一窝兔子洞,小兔子眼神不好,也嗅不到隐匿过的修士的味道,时不时有个白色脑袋会钻出来,啃一口门边的储备粮,又匆匆地退回了洞穴。

头顶还响着老鹰气恼的啼叫,恨这白兔子动作真快,它都没来得及俯冲就不见了。

离清云还在纳闷。

怎么不走了?总不能是真的到家了吧?

可他们徒步赶了这么久的路,难不成就是为了来这一片荒地?说好的家呢?

天沙城看着都比这里宜居。

常予白盯着眼前的野草,思绪空白了许久,才缓缓抬头去看远方。

他看到远方有个密集的黑点,极目眺望过去,是一个村落。

这村子他恰好认识,有一次他为了不让师父太早将自己揪回去,特意换了个更远的村镇玩耍。

若是不出所料,他眼前飘着彩旗的小村应当就是跛子村,印象中,这村庄坐落在坡道上,坡道又地形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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