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因为甚少见光而格外白皙的皮肤上慢慢写道:是。
指尖于皮肤上游走,触感凉而光滑,很不似男子的手,更不似女子的,虽裹着一层人皮,摸起来却异常冷硬,连府库中那些触手生温的玉石都不像,倒如同皮肉早已脱落干净的骨架一般。
赵珩为自己别出心裁的比喻头皮麻了一下。
程玉的呼吸近在咫尺,许是因为彼此离得太近,他的呼吸终于染上了几分人的温度。
落在脸上,温温热。
眼睛已换了三次药,赵珩眼前虽仍暗着,但睁开双目时,能隐隐感受到熹微的光亮。
微光似有还无,不是单一的白光,而是种变幻莫测,令人头晕目眩的光。
有那么一瞬间,赵珩甚至怀疑他死得很透,没有借尸还魂,更无死而复生。
眼前的光亮乃是人世在阴阳交融的缝隙中透入地府的微明,而此时此刻,正跪在他面前的程玉,是早年死于他手,心有不甘,怨魂不散的恶鬼。
貌若恭敬,实则,已悄然露出獠牙,只待他放松警惕时,就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赵珩用力闭了闭眼,忽地冷嗤了一声。
他竟会产生这样荒唐的想法,大约是这几天觉睡多了,脑子还未完全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