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她顿了顿,正色补充道:“发现她的时候,她母亲已经故去了。”
“等把她的身世告诉她之后,不妨也让她自己决定吧。”
短暂的沉默过后,林诗音摇头无奈一笑:也罢,以这孩子的身世,姓“马”不妥,可既然连母亲的姓也无从知晓,那雁归所说的法子,倒也未尝不可。
窗外风雪弥漫,宋雁归当然明白林诗音无奈沉默里的困惑不解。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宋雁归”这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就连姓也是。
宋辞在她认字之后,把《百家姓》往她面前一放,让她凭心意选一个看中的姓氏。
她选了“宋”。恰逢群山之巅,大雁南归,她就给自己取了“雁归”二字作名。
这事之后,宋辞那几天得意地在山上路横着走,饭都比平时多吃几碗。不仅如此,他还三五不时地跑去赵无极的草堂,妆若不经意地拿此事显摆。
恨不得昭告天下的态势,如愿得到赵无极赠送的一双白眼。
宋雁归一直没忍心告诉宋辞,那其实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天地良心,她真的是随手选的。
只是想到自己的过去,不知怎的,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同样没有姓氏的孩子。
雪这么大,他现在会在哪里呢?
—————————
酒楼里,年轻俊秀的青年自斟自饮。
一个人独饮,有时是一种享受,有时则是为了逃避现实。
喝闷酒不是享受,而是一种自苦和折磨。
李寻欢此刻就在喝闷酒。
几天前,他做了一个梦。
李寻欢从不信神鬼,梦中确也并无神鬼妖怪、超乎寻常的光怪陆离之事,但所梦之事却叫他隐隐惊心。
神鬼何尝真能使人生惧,真正能使人感到害怕的,是人心。
梦的一开始,他回到了大约三年前。
那时候他刚从关外回返,归心似箭,只想尽快回到表妹身边。
路上,他被关外三凶和他们纠集的另外十七名杀手伏击,飞刀夺去了十九个敌人的性命,可他身上所中之毒也行将发作,眼看他就要毒发、或是死在最后一名杀手的手里。
危在旦夕之际,一名相貌堂堂,手持银枪的微须汉子忽然而至,长枪一挑,击败众敌(虽说其实对手也仅剩一人未死),不仅救了他,替他悉心治伤,还一路护送他回到李园。感君义重,二人义结金兰也在情理之中。
不对,李寻欢分明记得自己当时在客栈遇到了阿飞和宋雁归,在对方的示意下提前有所防备,还服了解毒的药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