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3 / 4)

人,当初就不该答应结婚,既然结了婚,就不该变心!”

林伟兰先是迟疑,而后帮忙解释:“可罗主任和杨女士之间本来就是包办婚姻。他和杨女士过不好日子,重新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我认为也是情有可原。”

文薰讥讽道:“要反抗包办,为什么不在婚前反抗?要反抗婚姻,为什么不在生孩子之前反抗?在此之前,有人捂了他的嘴吗,还是把他双手捆绑住逼他娶的新娘?明明是自己背离了婚姻的承诺,还要拉大旗把责任推卸给别人,好歹毒的心,好不要脸的人!”

她连声出口,且十分有道理与逻辑的指责让林伟兰听懵了,失笑道:“你这股正气,简直和霞章一模一样,怪不得你们俩能做夫妻。”

文薰反应过来自己有些激进,连忙道歉,“对不起,我没有在凶你,我刚才说的话更不是在针对你。”

“我知道,你只是发表你自己的看法。”林伟兰好脾气地笑笑,又道:“不过,你的话也确实有些道理。他罗友群又不是半道突然觉醒,他与杨女士结婚时,是投入了主观意愿的,他没资格把婚姻失败的责任留给杨女士一人承担。”

文薰没有说话,她在思考。

她想到回国相见好友时,从好友禹容口中听到的关于伯宜的婚姻,还有薛同学为了爱情所作出的孤注一掷。

她还想到了舞会上杨女士的忧郁神情。

或许会有人说,罗先生能去找别的女士,杨女士自然能去找别的先生,但杨女士现在面临的根本问题是离婚的困难。

文薰想了很多,这种思考等她回了家之后沉淀,被她化用为文字。

有一种悲愤驱使着她握住笔杆,有一种物伤其类推着她想去做点什么。

她要往报社投稿,就用本名。

她再也不怕被亲人、被朋友看到那些话,因为这些本就是她心中所想,是她的主张。

“如今社会讲究重视人权,可在局部地区,该‘人’好像只指代男人,而非涵盖女人。”

“中国之妇女要追求解放,不仅仅要争取婚恋权,还得同时拥有离婚权,我愿统一称之为婚姻选择权。”

“婚姻是责任,是承诺,这应该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的关系,而不能成为两个人的枷锁、负担。结婚与离婚,因与果,始与终,应该是一样的事。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大方放手离开,去寻找自己的新生活。不必看别

人的脸色行事,也不必受到任何世俗压迫……”

文薰撰文,巧珍便在旁观看,她也成为了这篇文章的第一位读者。

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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