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出去,虽然在下雨的白天在街上行走无异于送死,但继续拖着余沁会死,我也会死。
在我穿上冷白色的防护服准备出门的时候,余沁醒了。
“你去哪儿?”
“去街上,找一点吃的。”
“现在是白天,你不要命了?”
“等不了那么久了,我们不可能只靠喝水熬过半天。”我看着她咬了一下嘴唇,她明白我说的是她。吃食只是其次,我完全可以等到黑夜,但她不能。她的药在三天前就吃完了,那种药可以止住她脑子里安装计算机引发的脑疾所带来的疼痛,只是在这种时候价格昂贵。这几个月,我把家里大部分的东西都在黑市上换成了药,但还是不够。没有药,她熬不过今晚,我们都知道。
余沁用食指把自己头发的一结绕了个圈,这是她的习惯。“那我和你一起去。”
“你身体还没好,同时你也知道他们最喜欢对女人做什么。”和她说话的间隙,我已经套上了靴子,又黏又重,我感觉像是套上了一堆死尸的腐肉一般。“回来的时候,我会敲六下门,两短一长,再两长一短。”我推开门,最后回头看了她一眼。余沁的生日在冬天,她已经二十三岁,但瘦小的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身体的一半裹在被子里,露出一截嶙峋的肩膀,正在用食指和拇指捏自己的上嘴唇。她知道自己不能出去,我也不会让她出去。我听人说过,一个活的十二到十四岁的小女孩在黑市上可以换来一个月的口粮,而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人则是两个月。
余沁嘴唇微微张开,我猜她还想说什么,但她像是脑袋突然被重锤敲打了一般,捂着头蜷缩在地板上,发出痛苦的呻吟。我冲过去,轻轻按压着她的太阳穴,手掌上的触感完全不像是人,像是一层薄薄的硬纸板。许久后,她耳朵里流出一小缕血丝,暗红色,闪着微微的异光。我伸出手准备去擦,但被她轻轻挡开了。
“什么时候回来?”她看着我。
“看着钟,八点前还没有回来你就不用等我了,床头和墙的夹角里有个剪开的塑料瓶,钱全在里面。”我有意避开了她的眼睛,起身关上门出去了。
*
我骑着摩托车,这是我们家中最后一个值钱的玩意儿,它是我父亲留下来的,已经是老古董,后座的支架有时会摩擦地面,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一路上我保持着匀速,很少停车,我不确定一旦我停下太久,这辆摩托车会不会在路上被人抢走,连带着我的命。废弃的楼与楼之间是露天的街道,非常危险,我看着路两边那些几乎已经算得上是废墟的大楼,听说不久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