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之后我每次举起相机,我还是想起我被一个八岁女孩打败的感觉。我知道我没有天赋,我也不够努力,这样的结果是正常的,但我也清楚,就算我一天拍一百张,我也拍不出那样的作品。如果我一辈子都注定平庸,那我还要坚持做那件事吗?”
“我是因为失败了所以不敢再摄影,坏掉的不止是相机,还有我。”明愿嚎啕大哭:“学姐,我想吃巧克力蛙。”
她为了排解难过才踏上了这趟旅程,她二十四年来所累积的所有失败在此刻爆发,成为她人生的主基调——灰色。
秦静风沉默着。
明愿觉得自己那么没用,学姐肯定讨厌死她了,但是害怕把她丢在拉萨会死,所以才没有扔掉她的,学姐肯定是这么想的。
明愿松开人,想摸笔记本,没摸到,但摸到了笔,她扯过秦静风的手。
秦静风可能想不开的原因,第一个是猫猫,而第二条可能是...
明愿眼泪不停往下,沾染了秦静风的袖子。
她随便擦了下,拿着笔,在秦静风的手心写到:
第二条原因:是明愿太讨厌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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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朝圣(八)
锋利的笔尖在掌心划动,带来奇异的痒,秦静风有点受不了,下意识想躲,可整个人都和明愿胶着,又不可能撤开身子,只能忍着,耐住性子去看小家伙写了什么。
那一行字出现时,她极轻地皱了下眉头。
“讨厌”这两个字,在她的人生里出现的话,排不上名词,无关痛痒,可若是诞生自明愿的笔尖,就很严重了。最起码,是她不想看到的。
秦静风迅速握起手心,把那句话藏了起来,手指拨弄女孩细软的发丝,呢喃道:“越说越奇怪了。”
明愿扔开笔,两手一起握住女人手腕,仿佛握着什么救命稻草,带着哭腔道:“你不讨厌我吗?”
秦静风望着女孩潮湿的眼睛:“我什么时候说过讨厌你?明愿,讲话要凭证据。”
若是在清醒的时候,明愿还会坚持隐藏那小小的不满,但方才她更加丢人的事都说过了,也不差这一件,于是,将前两天那点不适拿出来讲:“在车上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闺蜜的电话打进来后,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两人之间的气氛便有了很大的变化。
那时认为直白去问并不好,万一真是明愿犯了什么细节上的错误,惹得对方不开心了呢?可憋着会更加难受,她不喜欢得不到后续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