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在坡下,我看到了空荡荡的公路,刚才抵着我双脚的正是路边的护栏。
从这里看,这公路不如称为山路,像条浅色的鳗鱼一样栖息在浓绿的森林之中。当我咬紧牙关翻过护栏,站在路边左看右看的时候,我发现山路朝向左手边的路段还算平直,但从右手边开始,就变得蜿蜒曲折起来,似乎从我站的位置正式进入了森林深处一般。
也许等找到萨姆之后,我们可以一起来这条路上,然后往右手边路比较直的那段往下走。也许这样我们就能走出森林,找到某种文明,然后再做定夺。
回过头,我极力压抑着心中的沮丧,开始往坡上爬。这远比看上去还要困难,一开始我还试图保持体面,尽量用双脚走路,偶尔伸手扶一下地面。可坡度很快便越来越抖,后来我不得不匍匐前进,将手指插进草皮里努力寻找支点。
只要给我一棵树,哪怕一根结实点的野草。
“萨姆!”我不断喊着,希望能得到回信,至少能放下一半的心。但森林似乎吸收了一切人类的声音,只留下嘲讽般永不停息的风声。
第三次扯断一把青草,结果只换来靴子的不断打滑之后,我喘着气趴在了斜坡上,用力呼吸着泥土和草的味道。
远处,隐隐有汽车行驶的声音传来,由远及近。
我立刻坐起来,之前的直升机事件让我有点杯弓蛇影。我迅速扫视了一下这个斜坡——从公路上完全是一览无余的,如果来人真的有心寻找,铁定一眼就能看见我。
我可不要在迎敌的时候处在一个只能撅着屁股乱爬的尴尬位置上。
车子的声音听起来越来越近,我有些心急地翻过身来,小心翼翼地将身体一侧贴着地面,然后开始往下滑。滑到最下面,我不得不顺势站起来小跑了几步,然后撞在了护栏上。
那是辆看上去很普通的车子,我从护栏上直起腰来的时候尽力眯起眼睛,然后透过倒映着蓝天白云的风挡玻璃,看到驾驶座上的男人。
车里似乎只有他一个人。
思忖片刻,我没有跨出护栏,但伸出一只手,竖起了大拇指。在美国的话,这应该是搭便车的标准手势。虽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个国家。不过这辆汽车的驾驶座靠左,所以我铁定不在英国。
不管是在哪个国家,那个司机一定看懂了我的手势,因为车子慢慢开始减速,最终停在了我的面前。
靠近我所在的右侧车窗摇了下来。方向盘后的司机是个相当年轻的金发男人,脸颊瘦削但却相当英俊。
“天啊,”他的咬音吐字非常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