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议唱歌助兴,被张骞无情地拒绝:“夜晚的沙漠,篝火已经够引人注目了,再响起唱歌,你们也不怕把狼招来吗?”
怕,当然怕!听到这话,除了那几个守夜的,其余众人都立马灰溜溜地去睡觉了。
第二日,使团继续前行,越往西走,风沙越大,天气越热,草木植物由绿转黄,枝叶稀疏,最后完全消失,整个沙漠中就只有使团这一行人在行走。
三垄沙前,闻棠问道:“博望侯,你熟悉那个叫做指南针的东西了吗?”
张骞点了点头:“当然。”
这些日子,指南针可给自己提供了不少方便呢。
有人心中疑惑,这明明闻棠在神书中学到的神物,为什么她自己不用,非要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博望侯呢?
是因为博望侯走过一次,有经验吗?
闻棠:“原因很简单。”
她小声道:“因为我想偷个懒儿。”
张骞:……原因只是这么简单吗?
这可真是……
太好了!
闻野外生存大师棠的丰富经验让张骞以为她至少在沙漠中生存过二十年,而张骞自己则对陛下给的四倍薪资产生了一丢丢的愧疚感。
博昌侯一偷懒,自己终于能对得起这四倍工资了。
穿越三垄沙,沙土越来越松软,经常会有人马陷入其中,虽然天气很热,但使团们还是全副武装,头带草帽,将自己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防止被晒伤。
每个人身后都披着一块或红或绿颜色鲜艳的布巾,在黄色的沙漠中看起来很显眼,如果有人走丢了,也方便找回。
虽然都是自己身上的皮肤,但人对自己的脸和脚丫子总是很区别对待,认为晒伤脸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可脚丫子皮糙肉厚的,伤了就伤了呗。
唐越身材魁梧硕大,身上的将军肚能让他在极低的气温下抵御寒冷,但最怕的就是这种炎热天气,他和几个同样怕热的卫士们试图赤着脚或穿草鞋在沙漠中行走,休息时被闻棠发现后,将他们毫不留情地批评了一顿。
闻棠总结道:“那还不如把你的脸晒伤呢。”
“脸晒伤至少是丑点、疼点、再加上个嘴歪眼斜,但你若是真敢赤着脚在沙漠中行走,我只能敬你是个勇士。”
说完,她用手上那根前几天捡到的红柳树枝在地上翻了几下。
红柳树枝坚硬笔直,除了串大肉串儿,还是做弓箭杆和沙漠手杖最好的材料。
翻来翻去,一只正在和蝎子对打的蛇从沙土中钻了出来。
打架打得正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