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4)

发现早上买的菜基本还在,那群小伙子估计中午就在点心铺子里随便吃了点。闵悉便做了些家常菜,烙了些饼做主食。

费尔南多跟着他们一手抓饼,一手夹菜,吃得极为奔放。这要是放在从前,他简直都不敢想象,自己有一天吃饭会用手抓,太不贵族了。

费尔南多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你们中国的皇帝也是用手抓着吃饭吗?”

闵悉闻言笑了起来:“那要看吃什么了。要是吃馒头和饼,可以抓着吃,可以用筷子夹着吃,要是吃面条和米饭,那肯定是用筷子。像这样的家常菜,配米饭是最合适的。”

费尔南多说:“我听说过,印度支那当地人的主食都是稻米。米饭好吃吗?”

闵悉笑道:“我是南方人,自幼是吃米饭长大的,自然觉得米饭比面食好吃。不过七哥是北方人,他自幼吃面食,肯定觉得面食比米饭好吃。我想男爵阁下应该也会认为面包比米饭好吃。”

云霁摇头:“我母亲是南方人,我其实吃米饭更多,我也喜欢米饭胜过面食。”

费尔南多摸摸下巴:“下次让他们从那边带些稻米回来。”

闵悉说:“带些稻谷回来舂米也许能办到。只带稻米的话,难保不霉坏,海上太过潮湿,船走到里斯本,应该早就霉坏了。”

费尔南多有些遗憾地说:“看来想吃上大米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闵悉点头:“是的。稻谷去壳也有讲究,如果稻壳舂不干净,糙米的口感远不如小麦面包这么细腻,倒是有点类似于黑面包。”

费尔南多耸肩:“那算了,看来米饭也不一定合我口味,我还是吃面包吧。”

闵悉忍不住笑了起来。

费尔南多吃完饭就走了,闵悉和云霁打算去点心铺子换那群小伙子回来吃饭。点心铺子每个月也休息两天,不过休息时间并不是礼拜天,跟饭店是错开的。

今天饭店休息,盖尔和贾斯珀主动去点心铺子帮忙了。这算他们加班,会视情况额外发放一些奖金。两个小伙子很有上进心,因为去点心铺子帮忙不仅可以赚奖金,更重要的是,还有机会跟着迭戈学做点心。

倒是两个姑娘没来帮忙,阿曼达有四个孩子,每周要利用这两天假期给家里洗洗补补,格雷塔家离得近,礼拜天要回家帮家里做家务。

两人到了店里,这会儿客人已经很少了,只有收账的多米特在前面看着,另外几个都在后厨。这会儿迭戈正在烘焙饼干,盖尔和贾斯珀一边帮忙一边学习。

闵悉进了厨房:“小伙子们,别忙了,都去吃饭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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