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4)

我打断这厮的冥顽不灵。抬起头来,自下而上,上下级之间四目相接,幽暗地凝视。

正义凛然、无可奈何地问他。

“展大人,您曾是鲜衣怒马的南侠。年少轻狂,仗剑不平,遍行天下。”

“天下之大,可曾见过第二个开封府,第二个包青天?”

“……”

“……”

如果都这样了,这做领导的还要法办老子,那么老子无f*ck可说。就当流年不利,运气不好踩上了一泡狗屎,撞上了个执拗的憨逼了,唯有自认倒霉。

不对的不是我们,是他们。

不正常的不是外头的,是开封府。

当错误成为大多数,坚持就成了异类,黑白就颠倒了。

他该更脚踩实地些,比如,去问问杜鹰、马泽云、蒙厉悔、丁刚……没有钱,没有白花花的银两积蓄开道,蒙厉悔能从凶险的边疆转职太平优渥的帝都?马泽云能从鸟不拉屎的苦寒西北升职进开封府?丁刚能把曾经过失致人死亡的污点从档案里抹掉?……

第89章

他令我跪着,他视我为卑鄙狡诈的罪人。可倘若连我这种,随波不逐流,只是敛些钱财,从未主动倾轧害人的中庸官吏,都算罪人。那么这莽莽皇天之下,泱泱大国,岂非处处罪恶滔天?

十九岁的时候,我还是青葱少年一枚,亭亭净植,在偏远的西南土乡任差事,作最低贱的皂役。

亲眼目睹,两伙村子为了争夺农耕地、争夺水源,大规模械斗,农民的头被砍下来,一串一串,挂在村子口高高的树枝上,作威风凛凛的战利品。

二十三岁的时候,我调任富庶的闵县,在县衙里作普通的快班衙役。当地有户豪绅,制砖贩砖发家,与县令是姻亲。砖窑坍塌,烧死了十一六条人命。亡者家属告官,县衙判豪绅无罪。亡者家属不服,团结起来,长途跋涉,往京城去,想越级告状。

被抓了回来,盐缸里腌制成了红肉骷髅,扔到了大街上,杀鸡儆猴,以哑民声。

二十七岁,我入了陈州州衙,身手矫健,精明锐利,甚得掌簿师爷的欢心。那个唱戏的小男孩,官方通报死于疯病自尽,我跟上级去收殓他的尸首,狼藉不堪,肠子都从底下流出来了。给他盖眼皮,怎么盖都盖不上,死不瞑目。

小孩的家人看到赔偿的一百两银钱,犹如豺狗争食,蜂拥而上,争得急赤白脸,厮打得蓬头垢面……

这世道本就不清白,如何能强求活人清白?

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

但我坚定地认为,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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