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斋,直接往醉仙楼去,坐在之前的雅间,他们点了最近特别出名的招牌菜,还点了餐前小食。
小食是些酸辣开胃的吃食,先上来,招牌菜稍后上。
阿朝吃了口酸辣的黄瓜,想起点什么,把嫁妆一事一说,有些担忧:“到时候不知我能带多少嫁妆过去。”
谢临洲把嘴里的白菜咽下去,喝了口茶水,安慰:“无事,你能离开王家便好。”
小哥儿的那点嫁妆于他而言,不过是凤毛麟角,他没什么好惦记的,即使小哥儿什么都不带来,他也不会说什么。救命之恩,就足以他对阿朝好一辈子。
阿朝舔舔下唇,“嗯。我到时候自个看着办。”
在醉仙楼用过膳食,日头已往西斜了些,先前灼人的暑气散了大半,风里裹着几分清润。
谢临洲擦了擦嘴角,见阿朝正捧着茶碗小口啜饮,眼神还时不时瞟向窗外,便笑着问道:“刚听你说戏里的祝英台可怜,这会儿可有精神跟我去个地方?”
阿朝眼睛一亮,立刻放下茶碗:“夫子要带我去哪儿?”
“去城西的荷池边走走,”谢临洲原想伸手替他理了理衣领,但想一想不太合适,手指指了指阿朝的衣领“这个时节荷花开得正好,风也凉快,还能看看池边书铺新到的小人书,你还不认识几个字,话本看不了,小人书总能看的。”
阿朝闻言连连点头,眼珠子一转,直接握住汉子的手腕,把人的手搭在自己的衣领。
是很奇怪的感觉。
谢临洲指尖触到少年温热的脖颈,他看看着哥儿的小表情好像懂了点什么,替人理了理衣领。
阿朝的手指一下一下点着谢临洲的手背,“夫子,我听别人说,快成婚了,是可以牵牵小手的。”
这动作对谢临洲来说,有些亲密。无论是现代还是现在他都没谈过恋爱,于他而言,目前为止,任何一点亲密的举动都能让他的cpu烧坏。
他咳了一声,不舍将手收回来,问:“谁说的,这是骗你的。”
阿朝疑惑:“可他们都这样说啊。”
他对自己产生怀疑了,难道他的行为真的不可以吗?
谢临洲说:“我是夫子,你该听我的。”在阿朝脑子还没转过弯的时候,他生硬的岔开话题:“要走了,不然逛不了太久。”
阿朝的脑子就这样被牵走了,他兴冲冲地跟着谢临洲出了醉仙楼。
两人并肩走在青石板路上,日头透过枝叶洒下的光斑在衣摆上晃荡,偶尔有卖莲蓬的小贩推着车经过,吆喝声脆生生的。
谢临洲看他眼睛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