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早西迁的一支室韦——鞑靼部落)。[1]
15世纪末叶,元太祖15世孙巴图孟克(达延汗)统一东部蒙古后,将漠南、漠北原来各不相属的大小领地合并为6个万户,分为左右两翼。喀尔喀万户属左翼,共十二部。内五部居喀尔喀河以东,巴图孟克封授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又译阿勒楚博罗特);外七部居河西,封授幼子格哷森札札赉尔珲台吉。巴图孟克死后,内五部逐渐南徙,清初编旗,属内札萨克旗(即内蒙古);格哷森札札赉尔留居故地,仍号所部为喀尔喀,辖地逐渐扩大,据有漠北地区,清末以来逐渐成为外蒙古。
喀尔喀蒙古东接呼伦贝尔,西至科布多,南临大漠,北与布里亚特蒙古接壤。
清入关以前,喀尔喀蒙古的三大封建主——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车臣汗和清政府建立了联系。天聪九年(1635)致书与后金通好。崇德三年(1638),喀尔喀三部“遣使来朝”,以后,每年各贡“白驼一,白马八,谓之九白之贡”。
顺治十二年(1655),清朝赐盟宗人府,并在喀尔喀设八札萨克,分左右翼,从而使喀尔喀蒙古与清朝中央政府的政治联系更加密切,土谢图汗衮布子察珲多尔济、车臣汗硕垒子巴布、札萨克图汗诺尔布及赛音诺颜部长丹津喇嘛“各表遣子弟来朝”。
喀尔喀四部古今对比
此后,喀尔喀三部之间发生纷争,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乘机插手,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向喀尔喀大举进攻。土谢图汗等猝不及防,拒战失利。沙俄趁喀尔喀战败,向其上层人物威逼利诱,要他们投降俄国以寻求保护。经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倡议,喀尔喀蒙古举旗投清。
康熙三十年,康熙帝与内外蒙古各部首领于多伦诺尔会盟(见多伦会盟),宣布保留喀尔喀三部首领的汗号,废其封建王公的济农、诺颜旧号﹔按满洲贵族的封号,各赐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的爵位。其行政体制也和内蒙古一样,实行札萨克制,加强和巩固了清廷对喀尔喀各部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