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谓。”
汤嘉童的脸一下热起来,腰都软了。
他管不了两人中间还隔了一点距离,直接就直起腰朝邵祚扑过去,邵祚眼疾手快接住他,扶住他的腰,才不至于让他扑倒在地。
抱够了,汤嘉童才在邵祚怀里抬起头,他泪眼朦胧,“老公,你努力,我也会努力,我会你的好妻子,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红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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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那天,天气很好,晴朗。
汤嘉童开开心心的,他在老房子里转了一圈,发现他跟邵祚的东西没少,很满意。
“我要统统打包带走,一瓶酱油都不给他们留。”他坐在沙发上,气沉丹田道,却并不参与打包的工作。
邵祚新找的房子距离老房子远了,距离学校近了,没有客厅也没有厨房,是一室一卫的结构,本来要是他自己一个人住,一个面积更小的单间就够,但汤嘉童有富贵病,共用卫生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了房子的结构,房子到学校的距离,邵祚也再三斟酌过,距离学校远的便宜点,近的当然价格也会相应的提高,同样的租金,距离远还能加上一间小厨房,但距离近的话,汤嘉童可以多赖一会儿床——马上入冬,会很冷。
抱着书包坐在货车副驾驶的时候,汤嘉童觉得很有奔头。
邵祚则在旁边,在膝盖上批改他几个学生的作业——他的兼职是给几个小学生补课——若不是他智商高,可能还无法打败那几个名牌大学的应聘者,当然,形象好也占了一部分雇主选择他的的原因。
汤嘉童的兴高采烈,在看见邵祚在奔波途中都还无法停止工作的时候,慢慢没有了。
少年鼻子有些发酸,但不想让旁边的人发现,他把脸偏向车窗,他要永远爱邵祚了。
“眼睛怎么红了?”下车时,邵祚收起了几本作业,看着汤嘉童。
汤嘉童揉揉鼻子,轻轻抱了抱邵祚,“我爱你。”
邵祚沉吟半天,“你这个星期的零花钱在周二的时候就已经花光了。”
汤嘉童气得像河豚,他要冲走,但人生地不熟,这里没来过,他也不知道朝哪里冲,只能蹲在墙角生闷气。
房子是老房子,大概很久很久之前,这里还是富人区,只不过时过境迁,富人区改换了位置,为了能衬得起自己的身份,富人们也都搬走了,这里被遗忘了,墙壁的裂纹和时不时出现的碎瓦片以及随处可见的苔藓落叶,足以说明一切。
租的房子在一楼,房间挺大,像是从客厅改成,放了床都还很宽敞,洗手间的大小就跟旅馆的差不多